周由賢:直銷發展狀況與政府政策密不可分
趙同學和蔡總,各位先進,每一年我都參加論文的發表,都作為評論人。當今年我拿到這篇論文的時候,我非常詳細地看完了以后,看了很多遍。我要先說趙同學,在中國在制度變革的每一個細節環節都敘述的非常的完整。
在中國大陸直銷的發展經過,他在中國的這幾個階段里面的分析,可能有一部分是從產業界才會知道的部分,我來做一點點補充。這個論文可以讓我們看到,中國從九十年代開始,他把它分成五期。這每一期的經過,為什么會延伸出第二期,為什么第二期到第三期,為什么第三期到第四期。因為是在產業界里面的行為,對于研究生來講,不太容易取得資料。我想在這里,也許我能夠補充的就是這個部分。
我想先談一下,一開始九十年代的時候,因為外資進入中國一定要合資。雅芳是第一家中美合資的公司。安利第一次進來是跟軍方合資,在軍方的一個廠房里面,劃一塊地,然后做工廠。雅芳、安利就這樣進入市場。因為那個時候沒有法令,很不幸的,有很多不肖分子,利用這個機會斂財。很不幸的是,也是臺灣人的恥辱,當時在武漢,最大的一個社會案件,那就是農民賣地,他說你把這個地賣了以后,拿三千塊,再推薦幾個人,再買一個機器,叫爽安康搖擺機。我聽說現在還繼續在賣。他說這個搖擺機可以對你身體有所改進,癌癥都可以治,顯然是胡說八道。這個事件變成社會案件以后,工商、政府都開始關心,原來多層次傳銷是這樣害人的東西。這中間整整發展了5年的時間。
在1995年,國務院發現要好好地研究多層次傳銷。1995年,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審查清理多層次傳銷企業有一個行政辦法。因為發現多層次傳銷危害社會,以及造成很多受害者,所以他們在95年開始審查登記的公司。當時有超過200多起違規的案件。這個時候政府開始認為現在一定要批準,就是說如果不批準,就不可以做。當進行審查以后,發現這么多違規案件以后,在1996年就開始用批準制。當時有41家企業被批準。這里面也說得很清楚,17家是合資的。97年,因為核準的這些公司,事實上是不是真的規規矩矩在做?坦白講,不然。也因為有很多的公司還是掛羊頭賣狗肉,只要推薦就可以拿到獎金,或者用老鼠會的方式,所以還是有很多問題。97年又頒布了嚴厲查禁非法傳銷的命令。因為那個時候最嚴重的問題,很多所謂的培訓師,各種不同種類的培訓師。這些培訓師甚至教這些公司進行不正當的傳銷行為。這個非常嚴重。當時政府就很嚴令地禁止各種非法傳銷的培訓活動。所以,當時所有培訓活動全部都不準進行。
這經過了兩年。政府發現出臺了這么多行政命令都沒有辦法杜絕這個問題,所以干脆一刀切。在1998年,對于所有在大陸的傳銷行為一刀切,全部禁止。在早期,中國希望能夠有外資進入中國的時候,很多外資來投資的有各種保障等等,雖然一刀切,來中國投入這么多錢的外資怎么辦?所以這個時候雖然一刀切不準做傳銷。但是,至于說工廠生產的東西,賣給消費者的行為是不會禁止的。所以,當時從1998年開始,全面性的,包括安利帶頭的,不準做任何的推薦,所有的推薦一律停止,只有生產出來的產品可以銷售給消費者。安利公司為首的這些公司很沉得住氣,在不準推薦,只準零售的時候,公司的業績是一落千丈。尤其這些外商公司,這么大的投資,而營業額縮減到只有原來20%、30%的時候,這個問題太大了。他們跟政府反映說,投入了這么多錢,開了這么多工廠,總要給我們一條路。政府開始跟他們談條件,就出來了所謂核準的十家轉型公司。這十家轉型公司都是外資。對于他們生產的東西,不允許用多層次傳銷,允許開店聘雇直銷員銷售產品。這十家轉型公司在這樣的改變之下,就變成開店。我還記得那個時候我負責如新公司,總共開了100家店。當時的法規是在任何一個城市想要銷售公司的產品,你在這個城市要開10家店。現在想起來,在自由經濟的背景下,那是很不不合時宜的。當時就這樣規定,在任何一個省、任何一個城市,要銷售產品,就要開10家店。我那個時候就代表了如新公司,在全中國10個城市開了100家店。當時的記者會在北京、上海、廣州同時召開,叫做百家齊鳴。就是用所謂的店面,聘雇直銷人員銷售。當然,這10家公司現在沒有了。這是很有趣的經過。
后來發現這個規定實在非常不合時宜。因為直銷這樣的產品流動不可能用所謂的十家公司來限制。當時也有一個很有趣的經過,當時因為這個要求,雅芳公司率先在全中國開了750個店。當然,不是都是門市店面。雅芳的形態是雇傭雅芳小姐,然后雅芳小姐可以賣產品。當時要開店,雅芳小姐加盟,掛一個牌,擺個柜臺,弄點產品在那里,就是一個店面。所以當時就有700多個店。大部分公司還是采取直營開店的方式。這個時間,從98年之后,一直到2004年之間,國內的直銷活動大概就是開店,找直銷商,用店面營銷的方式,如果沒有拿到直銷的執照,不是十家轉型的,還不能單獨聘雇直銷人員,只能用零售的方式。但是,坦白說,當時很多公司還沒有拿到執照。但是,它有沒
在中國大陸直銷的發展經過,他在中國的這幾個階段里面的分析,可能有一部分是從產業界才會知道的部分,我來做一點點補充。這個論文可以讓我們看到,中國從九十年代開始,他把它分成五期。這每一期的經過,為什么會延伸出第二期,為什么第二期到第三期,為什么第三期到第四期。因為是在產業界里面的行為,對于研究生來講,不太容易取得資料。我想在這里,也許我能夠補充的就是這個部分。
我想先談一下,一開始九十年代的時候,因為外資進入中國一定要合資。雅芳是第一家中美合資的公司。安利第一次進來是跟軍方合資,在軍方的一個廠房里面,劃一塊地,然后做工廠。雅芳、安利就這樣進入市場。因為那個時候沒有法令,很不幸的,有很多不肖分子,利用這個機會斂財。很不幸的是,也是臺灣人的恥辱,當時在武漢,最大的一個社會案件,那就是農民賣地,他說你把這個地賣了以后,拿三千塊,再推薦幾個人,再買一個機器,叫爽安康搖擺機。我聽說現在還繼續在賣。他說這個搖擺機可以對你身體有所改進,癌癥都可以治,顯然是胡說八道。這個事件變成社會案件以后,工商、政府都開始關心,原來多層次傳銷是這樣害人的東西。這中間整整發展了5年的時間。
在1995年,國務院發現要好好地研究多層次傳銷。1995年,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審查清理多層次傳銷企業有一個行政辦法。因為發現多層次傳銷危害社會,以及造成很多受害者,所以他們在95年開始審查登記的公司。當時有超過200多起違規的案件。這個時候政府開始認為現在一定要批準,就是說如果不批準,就不可以做。當進行審查以后,發現這么多違規案件以后,在1996年就開始用批準制。當時有41家企業被批準。這里面也說得很清楚,17家是合資的。97年,因為核準的這些公司,事實上是不是真的規規矩矩在做?坦白講,不然。也因為有很多的公司還是掛羊頭賣狗肉,只要推薦就可以拿到獎金,或者用老鼠會的方式,所以還是有很多問題。97年又頒布了嚴厲查禁非法傳銷的命令。因為那個時候最嚴重的問題,很多所謂的培訓師,各種不同種類的培訓師。這些培訓師甚至教這些公司進行不正當的傳銷行為。這個非常嚴重。當時政府就很嚴令地禁止各種非法傳銷的培訓活動。所以,當時所有培訓活動全部都不準進行。
這經過了兩年。政府發現出臺了這么多行政命令都沒有辦法杜絕這個問題,所以干脆一刀切。在1998年,對于所有在大陸的傳銷行為一刀切,全部禁止。在早期,中國希望能夠有外資進入中國的時候,很多外資來投資的有各種保障等等,雖然一刀切,來中國投入這么多錢的外資怎么辦?所以這個時候雖然一刀切不準做傳銷。但是,至于說工廠生產的東西,賣給消費者的行為是不會禁止的。所以,當時從1998年開始,全面性的,包括安利帶頭的,不準做任何的推薦,所有的推薦一律停止,只有生產出來的產品可以銷售給消費者。安利公司為首的這些公司很沉得住氣,在不準推薦,只準零售的時候,公司的業績是一落千丈。尤其這些外商公司,這么大的投資,而營業額縮減到只有原來20%、30%的時候,這個問題太大了。他們跟政府反映說,投入了這么多錢,開了這么多工廠,總要給我們一條路。政府開始跟他們談條件,就出來了所謂核準的十家轉型公司。這十家轉型公司都是外資。對于他們生產的東西,不允許用多層次傳銷,允許開店聘雇直銷員銷售產品。這十家轉型公司在這樣的改變之下,就變成開店。我還記得那個時候我負責如新公司,總共開了100家店。當時的法規是在任何一個城市想要銷售公司的產品,你在這個城市要開10家店。現在想起來,在自由經濟的背景下,那是很不不合時宜的。當時就這樣規定,在任何一個省、任何一個城市,要銷售產品,就要開10家店。我那個時候就代表了如新公司,在全中國10個城市開了100家店。當時的記者會在北京、上海、廣州同時召開,叫做百家齊鳴。就是用所謂的店面,聘雇直銷人員銷售。當然,這10家公司現在沒有了。這是很有趣的經過。
后來發現這個規定實在非常不合時宜。因為直銷這樣的產品流動不可能用所謂的十家公司來限制。當時也有一個很有趣的經過,當時因為這個要求,雅芳公司率先在全中國開了750個店。當然,不是都是門市店面。雅芳的形態是雇傭雅芳小姐,然后雅芳小姐可以賣產品。當時要開店,雅芳小姐加盟,掛一個牌,擺個柜臺,弄點產品在那里,就是一個店面。所以當時就有700多個店。大部分公司還是采取直營開店的方式。這個時間,從98年之后,一直到2004年之間,國內的直銷活動大概就是開店,找直銷商,用店面營銷的方式,如果沒有拿到直銷的執照,不是十家轉型的,還不能單獨聘雇直銷人員,只能用零售的方式。但是,坦白說,當時很多公司還沒有拿到執照。但是,它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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