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與傳銷有本質區別 擦亮眼睛打擊傳銷(3)
完善打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007年,國家已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這項工作的啟動,有力地推動了打傳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級政府對打傳工作越來越重視、越來越支持。各省還下發了今年的考評辦法和考評標準,進一步完善考評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從嚴掌握考評標準,力求考評結果更加科學和合理。各地工商部門要嚴格依據考評辦法和考評標準,認真組織本地區打傳工作的自查,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自查結果報送上級出關部門。
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
繼續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絡等新聞媒體揭露傳銷的危害性和欺騙性,傳播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曝光傳銷典型案例,宣傳打傳工作成果。通過手機短信、張貼宣傳畫和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設置板報、出動宣傳車、現場解答咨詢、開設講座、開展“反洗腦”教育等方式方法,不斷加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強化宣傳教育效果。
進一步規范直銷企業經營行為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明確了對直銷企業監管的橫向管理與縱向管理的權限劃分,解決了過去一直困擾直銷企業、也困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管權混亂等問題。要深入到直銷企業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把握直銷企業運作情況,監督直銷企業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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