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陰影下的傳銷新變種 “資本運作”(3)
受訪的多名執法者表示,傳銷活動新變種的涌現,給打擊工作帶來了多重難題。
首先是“發現難”。當前普遍采用的“資本運作”模式,一般不限制人身自由,骨干人員上門進行洗腦,一般也不擾民。一位辦案民警說,這些人和正常居民一樣生活和出入,無疑增加了發現的難度。
“取證難”是困擾打擊傳銷工作開展的另一難題。陳明奎說,即使端掉了窩點,抓獲了傳銷人員,但對被“洗腦”后思想完全僵化的傳銷人員,辦案人員無法與之正常交流。而且,傳銷多以誘騙親友為主,案發后大多數人不愿指證親人。
作為一種涉眾型經濟犯罪,傳銷取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而基層警力匱乏也影響到工作開展。
如合肥市濱湖派出所,警力僅為14人。6月下旬,一個擁有300人的非法傳銷組織,在該所管轄區域的不同小區租賃了80余套住房。經舉報,民警對涉事小區萬余套住房摸排調查,繁重的工作量、有限的警力,嚴重制約了打擊工作的順利進行。
雖然我國法律已明確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一種犯罪行為,但“定罪難”始終困擾著辦案人員。
陳明奎說,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才對組織者、領導者予以立案追訴。但實際操作中,這兩個條件很難界定和實現。
而對一般的傳銷參與人員,只能是說服、教育和遣散,不能抓捕和拘留。遣散之后,發財“夢想”又會將這些人重新積聚起來,形成“驅而不散、遣而不走”的惡性循環。
本刊記者調研發現,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對傳銷危險性重視不夠,認識不足;相關部門對其態度已由厭惡到無可奈何,直至麻木逃避等情況,也是目前打擊傳銷工作中面臨的問題。
如何“道高一丈”
因其高危害,傳銷活動已成“過街老鼠”。與執法部門的打擊相應,網絡上的反傳銷呼聲也是一浪高過一浪。
傳銷的新變種以及打擊傳銷的嚴峻形勢,許多網友也是有目共睹,并紛紛表現出激憤之情,“為什么不能像重慶打黑一樣將傳銷一網打盡呢”、“片警發現這些大批聚集的無業游民要嚴打”……
然而,在這些義憤之辭中,很難找到具體有效的打擊措施建議。
針對當前打擊傳銷工作面臨的難題,受訪的基層公安機關和工商部門人士均呼吁,國家有關方面應盡快建立全國性合作執法機制,以傳銷本罪治罪,追根溯源瓦解傳銷組織,同時加大出租房屋監管力度,以標本兼治打擊傳銷,依法鏟除傳銷滋生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