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網管網 打擊網絡傳銷
虛擬、隱蔽、快速蔓延……網絡傳銷正以其新特點吸引著不法分子趨之若鶩,給人民群眾帶來了新的安全隱患。面對新形勢,相關部門在進行嚴打的同時,也重視運用新媒體的宣傳平臺,建立長效機制,讓網絡傳銷無處容身。
六部門嚴打網絡傳銷
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六部門日前就聯合召開打擊網絡傳銷專項行動總結和下一步工作部署會議,對2011年六部門聯合開展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進行總結。
據不完全統計,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20余個省區市的工商、公安機關共查處網絡傳銷案件100余件,查獲散布傳銷信息的網站160個,清理涉嫌傳銷博客1460個、視頻5000個,逮捕和刑拘網絡傳銷頭目達300余人。與會各部門負責同志一致表示,專項行動在短時間內打出了聲勢,有力地打擊了網絡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的囂張氣焰,成效顯著。六部門下一步將繼續加強協調配合,完善打擊網絡傳銷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傳銷違法犯罪在互聯網蔓延的勢頭。
對于打擊傳銷工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張國華表示:“在新形勢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始終對打擊傳銷面臨的形勢保持清醒認識,進一步加大打擊傳銷工作力度,把加強打擊傳銷工作從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高度去理解和落實,與公安等部門加強配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將打擊傳銷工作,做得更好。”
網絡特性提高打傳難度
根據打傳人員介紹,網絡傳銷不同于傳統模式的傳銷,它往往打著各種旗號進行,如:純資本運作、股權私募基金、連鎖經營、連鎖銷售、電子商務等,其花樣之多,翻新之快,給互聯網治理帶來很大難度,也給廣大民眾的經濟財產安全帶來的很大的威脅。
與傳統的傳銷相比,網絡傳銷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虛擬性。一般傳銷會有大規模的“拉人頭”聚集,打傳人員可以借此找到傳銷人員的老窩。但網絡是虛擬的,服務器很多都在境外,地址也是假的,因此在傳銷人員很難被抓住。
二是隱蔽性。很多傳銷人員登記的名字都是假的,根本無處查詢。
三是快速蔓延性。網絡是開放式的,誰都可以加入,發展蔓延速度極快。
四是跨區域性。互聯網打破了區域性,網絡傳銷也就呈現出了跨區域特點。
盡管網絡傳銷花樣翻新,但萬變不離其宗。張國華提醒民眾,“凡是讓你交‘入門費’或是先買一定產品并發展下線的,并以你發展下線的人數多少來給你計酬的,都是傳銷。公眾可以據此辨別,并做到自覺拒絕網絡傳銷,遠離網絡傳銷。”
聯合新媒體實現“以網管網”
針對網絡傳銷的特性,在打擊網絡傳銷中,各有關部門一方面注重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宣傳的作用,另一方面還以互聯網、微博等新媒體為宣傳平臺,拓寬宣傳渠道,增強宣傳效果。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便召開部分網站負責人預防和打擊網絡傳銷座談會,要求各家網站應進一步提高對打擊網絡傳銷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發揮網絡媒體的強大優勢,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自律,配合工商、公安等有關部門持續深入地凈化網絡環境。
在直銷監管局的指導下,中國工商報社與人民網、新華網等17家主要網站聯合簽署倡議書,成立了打擊網絡傳銷宣傳聯盟。聯盟成員通過開設專題網頁、專欄,加大打擊網絡傳銷正面宣傳力度,主動清理傳銷組織散布的違法信息,凈化網絡環境。
直銷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強調,直銷監管局將加大與公安、工信、外宣等部門的協作力度,充分發揮打擊網絡傳銷宣傳聯盟作用,建立打擊網絡傳銷定期分析、評估和通報制度,對宣傳力度大、效果好的網站提出表揚。最終目標是建立打擊網絡傳銷長效機制,實現“以網管網”,使網絡傳銷無處容身。
應對形勢做到“四個繼續”
據了解,雖然打擊網絡傳銷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互聯網關于打擊網絡傳銷的力度也在不斷增加,但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還沒有得到全面根本的遏制,打擊傳銷形勢仍然嚴峻。
面對如此情況,各主要網站更要再接再厲。根據自身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自律,加大防范傳銷宣傳和清理涉嫌傳銷網絡信息等工作力度。
對于各有關部門而言,除了要繼續保持對網絡傳銷的嚴打力度,還要加強配合,強化分工協作,防止網絡傳銷違法犯罪繼續發展蔓延。因此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負責人表示,各部門必須做到“四個繼續”,即繼續鞏固和完善打擊網絡傳銷協作機制;繼續加大對網絡傳銷違法犯罪的打擊查處力度;繼續加大宣傳教育特別是網絡宣傳力度;繼續組織協調網站媒體配合開展打擊網絡傳銷工作。
盡管形勢嚴峻,但對互聯網治理工作我們應充滿希望。張國華表示,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也是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雖然任務重,困難多,但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仍將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將打擊傳銷工作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