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詡“科技護膚”的梓蘇新零售,產品多方代工,制度涉嫌多層次團隊計酬
平臺背景 多方代工
據官方資料顯示,“梓蘇”屬于上海禾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主推的品牌。據企查查顯示,上海禾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9日,所屬行業為批發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實繳資本0元,法定代表人吳泓控股60%,股東陳銘占股30%,周靈瀟占股10%。值得一提的是,“梓蘇”這個商標顯示正在注冊申請中。
(圖片來源:企查查)
據企查查顯示,作為梓蘇的法定代表人,吳泓自身也是風險不斷,曾因民間借貸糾紛案被起訴。
(圖片來源:企查查)
在梓蘇公眾號商城中我們找到了幾款梓蘇主推產品:梓蘇祛痘凈膚凝膠、梓蘇膠原蛋白凍干面膜及梓蘇凍干氨基酸泡泡潔面巾。我們通過產品生產許可證查到三款產品分別為三家其他公司代工生產。梓蘇祛痘凈膚凝膠是上海遇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生產;梓蘇膠原蛋白凍干面膜是江蘇聚源醫療技術有限公司代生產;梓蘇凍干氨基酸泡泡潔面巾是廣州相好日用品有限公司代生產。
對梓蘇的其他產品進行調查后我們發現,其他產品也是由上述三家公司代工生產,也就是說目前梓蘇所有的產品都是由其他工廠生產,且生產企業與梓蘇品牌的主體上海禾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無股權或其他投資行為和交集。那么與梓蘇自稱的化妝品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說法是否名不符實呢?
產品消炎 虛假宣傳
從上海禾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梓蘇品牌商城中,調查得知梓蘇祛痘凈膚凝膠這款產品宣傳稱祛痘凈膚凝膠使用效果為1天改善褪紅控油淡印,3天修復痘坑痘印,5天煥膚肌膚凈白透亮嫩滑。并且產品圖片中宣傳其產品與成分具有抗炎修護、舒緩消炎、治療痤瘡、消炎抑菌等作用。
對于梓蘇宣傳的“1天改善褪紅控油淡印,3天修復痘坑痘印,5天煥膚肌膚凈白透亮嫩滑”這些數據,并沒有明確附上相關數據的來源、出處和依據,根據我國《廣告法》第十條規定,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廣告法》第四十條對此特別指出,發布廣告違反本法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同時,從中國食品藥品監管數據中心“化妝品監管”APP上查詢到,上海禾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遇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梓蘇祛痘凈膚凝膠”產品,備案編號為滬G妝網備字2021519905,顯然此產品僅為普通化妝品,并非特殊化妝品。
根據《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詞語: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顯然,該產品宣傳的“消炎”功效超出了化妝品定義,屬于超范圍宣傳和宣傳醫療作用,屬于違規宣傳。《化妝品標簽標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為禁止標注的內容,其中就包括“抗炎”“消炎”等關鍵詞。
而且對于上述涉及醫療作用的宣傳材料,我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解讀制度 多層代理
最后,我們再來關注一下梓蘇的代理制度。據梓蘇經銷商發來的招商文件中顯示,梓蘇代理分為福卡會員、大使經銷商、禾花代理商、久富訂貨商、股東五個級別:
1、福卡會員:購買一款凍干潔面巾或消費滿28元即可成為福卡會員,享購貨9折優惠;
2、大使經銷商:購買1800元產品禮包或培養20名福卡會員即可成為大使經銷商,享購貨7.5折優惠;
3、禾花代理商:購買5個1800元產品禮包(9000)或培養6名大使經銷商即可成為禾花代理商,享購貨6.5折優惠;
4、久富訂貨商:購買15個1800元產品禮包(27000)或培養3名禾花代理商即可成為久富訂貨商,享購貨5折優惠;
5、股東:直推5名久富訂貨商或月團隊業績達到30萬即可成為分紅股東,獲得商城日營業額2%的分紅。具體的代理制度如下圖所示:
除了零售利潤外,梓蘇經銷商還有其他獎勵,包括級差獎勵和市場開拓獎勵。
首先,大使經銷商推薦福卡會員得10%極差獎勵;推薦的大使經銷商團隊達到10萬元業績,即可獲得3000元平級銷售獎;推薦大使經銷商、禾花代理商、久富訂貨商分別獲得450、2250、6750元的市場開拓獎勵。
其次,禾花代理商推薦福卡會員、大使經銷商分別獲得20%、10%極差獎勵;推薦的禾花代理商團隊達到15萬元業績,即可獲得4500元平級銷售獎;推薦大使經銷商、禾花代理商、久富訂貨商分別獲得630、3150、9450元的市場開拓獎勵。
最后,久富訂貨商推薦福卡會員、大使經銷商、禾花代理商分別獲得35%、25%、15%極差獎勵;推薦的久富訂貨商團隊達到20萬元業績,即可獲得6000元平級銷售獎;推薦大使經銷商、禾花代理商、久富訂貨商分別獲得900、4500、13500元的市場開拓獎勵。
特別注意的是,在梓蘇招商代理制度中有張投資回報率分析表,稱只需投入27000元,成為久富訂貨商至少可以獲得123萬!
根據《廣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事實上,有執法人員指出:“普通群眾在投資時,一定要保持理性,投資必然有風險,凡是夸大宣傳說沒有風險的,肯定是有假。”
后 記
用高大上的名詞包裝普遍存在的產品,這是近年來常出現的一種現象,因此更加需要消費者擦亮雙眼。絕大多數消費者對于“科技護膚”概念一頭霧水,不同護膚品牌對于自身產品的科技屬性描述千差萬別,更使消費者們摸不著頭腦。“科技護膚”概念覆蓋多種護膚品包括面膜、爽膚水、精華、面霜等。從價格上看,部分被賦予科技護膚概念的護膚品要比普通護膚品價格貴,實際上可能只是在收取智商稅罷了。至于以“科學護膚,以美為榮耀”為企業文化的梓蘇品牌在今后會如何發展?投入27000元回報率高達123萬的承諾,如此宣傳能否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與整改?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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