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傳銷遭圍攻失手殺人 被判有罪免予刑罰(3)
痛哭是因為背負壓力和委屈
記者(以下稱“記”):當法官判你“免予刑事處罰”時,你頓時痛哭,為什么?
龐勝斌(以下稱“龐”):我在看守所呆了16個月,聽到免于刑罰時,我所背負的壓力和委屈在那一刻釋放了,控制不了。
記:之前想過會是什么結果嗎?
龐:宣判前,我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最壞的打算可能是判刑坐牢,現在卻當庭釋放,心情非常激動。雖然法院還是認定我有罪,但畢竟還是釋放了,我覺得法律是公平的,社會是公道的。
記:離開這里,第一件事打算做什么?
龐:我真的不敢面對以后的生活,我還不敢想。
記:為什么?
龐:因為背負的壓力太沉重了,目前我自己還沒想好。
記:你后悔當初到公安局投案嗎?
龐:不后悔,既然已經出事了,就一定要把這個事實澄清,如果有責任就要承擔。
記:你來莞應聘時,當時希望有什么樣目標?
龐:至少像一個正常人一樣工作、生活。
記:為什么選擇來莞面試這份“工作”呢?
龐:我了解到,東莞是中國很有發展潛力的城市之一,我是學建筑的,東莞也在“三舊”改造,這里有發展空間。當時我是抱著滿腔熱情過來的,沒想到身陷傳銷魔窟。
記:傳銷分子為何一起攻擊你?
龐:當時我也很沖動,當著他們的面說破其是傳銷,他們心虛了,就開始對我圍打,手段非常殘忍。后來,我是從二樓跳下去的,承受了非常大的危險。
記:經過這件事,你是否覺得當時輕信了別人?
龐:我也有過這樣的擔心,當時我遇到他們,我的意思是說只要讓我走就可以了,我自私點講,我不會去管這事,我也沒有這個能力,但他們不讓我走。
記:如今回過頭來看,你是怎么看待傳銷的?
龐:憎恨、唾棄、鄙視。
記:經過這次教訓,有沒有一點建議給即將畢業的大學生?
龐:畢業找工作的時候,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盡量避免自己受到傷害。
記:民事賠償打算怎么賠?
龐:你認為我現在有工作能力嗎?
記:有。
龐:你相信我有工作能力就有能力賠償,一定會賠。
記:你會看望死者的父母嗎?
龐:有機會的話,如果他父母不是對我特別敵視,我會去。站在他們的角度上,我也覺得非常惋惜。
“免予刑罰” 判決綜合 情與法的考量
本案宣判后,廣東莞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國平認為,法院對一宗命案的行兇者作出了“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這在國內是少有的,但卻是公正、合適的,法院的判決綜合了情與法的考量。
劉國平說,龐勝斌是一名找工作的大學畢業生,被傳銷人員騙至窩點,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且傳銷人員圍困龐勝斌,涉嫌非法拘禁,同時還動手毆打龐勝斌,進一步加重傳銷人員違法性質,演變成犯罪行為。如果龐勝斌不采取用刀來防衛,受到嚴重傷害的肯定是龐勝斌。當然,法院認定龐勝斌防衛過當,主要認為傳銷人員是一般毆打行為,后李相澤是徒手與龐勝斌扭打,龐勝斌造成的僅是輕微傷,龐勝斌持刀刺李相澤胸部一刀,制止了不法侵害,但所防衛的利益和造成的損害不相適應,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根據刑法有關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