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工商公安部門聯手嚴打傳銷(2)
此外,工商部門除通過在電視、報紙、宣傳欄宣傳等傳統方式外,還專門刻制150張打傳宣傳光盤,在人流集中、流動性大的區域不間段播放,廣泛宣傳防范傳銷知識,深刻揭露傳銷的表現形式及其危害性。通過廣泛而深入的宣傳教育和社會勸化,廣大群眾對傳銷的認識無論從廣度和深度上都得到明顯增強,自覺遠離傳銷、抵制傳銷能力得到明顯強化,打擊傳銷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形成。
集中出擊有效排查
在打傳行動中,全市工商部門全面掌握傳銷動態,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社區民警和各級維權聯絡點的作用,全面設防,重點穩控,深入排查各類傳銷隱患。根據歷年打擊傳銷工作和總局傳銷人員信息庫中掌握的情況,工商部門強化了與公安等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整合各類信息,在此基礎上加強了對重點人員、重點區域的防控,通過對已受查處或已掌握的參與傳銷人員的控制和回訪,及時掌握傳銷動態。
在排查傳銷線索明確后,舟山市有關部門成立了專案組制定縝密的調查方案,開展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市工商局聯合公安部門對“蝴蝶夫人”和“世界通”傳銷案遠赴其總部所在地湖南郴洲、江蘇鎮江調查取證,全面掌握我市涉案人員的第一手資料。 2009年9月,舟山“蝴蝶夫人”傳銷案骨干分子曾某、應某因涉嫌犯罪,由舟山市工商局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偵查。2010年7月,舟山市各級工商部門對“蝴蝶夫人”傳銷案其余非法從事傳銷活動和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的11人予以行政處罰。2010年5月,定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舟山“蝴蝶夫人”傳銷案主犯曾某、應某作出判決,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2年、處罰金30萬元、并追繳非法獲利206.8萬元;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應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處罰金30萬元、并追繳非法獲利202.1萬元。
岱山縣工商局根據前期暗訪調查的情況,在掌握確切信息后對“康美來”傳銷案骨干分子入住的賓館實施突擊檢查,并爭分奪秒連夜開展詢問調查,在該傳銷組織會員網站被屏蔽之前固定了重要證據。 2009年11月,岱山“康美來”傳銷案骨干分子徐某因非法從事傳銷被岱山縣工商局依法查處,沒收違法所得34.5萬元,罰款24萬元。
嵊泗縣工商局在對“客登庸”嵊泗專賣店多日蹲點監控后,因其總部被上海警方搗毀,為防事變,及時采取了“收網”行動,“客登庸”在嵊泗的傳銷案被順利突破。 2009年11月,嵊泗“客登庸”傳銷案3名骨干分子因涉嫌犯罪由嵊泗縣工商局移送公安機關。 2010年3月,嵊泗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嵊泗“客登庸”傳銷案3名主犯作出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罰金5萬元;陳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6個月,罰金4.8萬元;王某判處罰金3.25萬元。
傳銷屬涉眾型違法行為,為防止在查處過程中引發不安定事件,市工商部門一方面抓住有利時機,有效運用執法手段,注重工作方法,有效控制局面和工作節奏;另一方面把握政策界限,實行區別對待,從重從嚴查處組織策劃者,對因受蒙騙參與傳銷人員以宣傳教育為主。從目前來看,一批大型傳銷組織在我市的傳銷網絡浮出水面并得到取締,使全市的傳銷態勢得到了明顯改觀,傳銷蔓延勢頭得到有力的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