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成浙江省傳銷犯罪主流
“1040”傳銷犯罪已成為全省“拉人頭”聚集傳銷犯罪的主流模式。昨天,省公安廳在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活動時提醒大家,省內大部分地區(qū)都出現了“1040”傳銷犯罪,參與人員達數萬。
所謂的“1040”傳銷,又名“1040國家陽光工程”、“連鎖經營”、“純資本運作”、“投資國家秘密項目”等,其實這是以自愿投資、高額返利、國家扶持以及優(yōu)先參與國家項目投資等為幌子,以親戚、朋友為紐帶,要求被發(fā)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并形成上下層級關系,直接或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和交納的費用,作為計酬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
在昨天活動中,警方還舉行了浙江經濟犯罪偵防網(http://www.eipa.com.cn)開通儀式。網站將權威發(fā)布防范經濟犯罪知識、偵防新聞,教大家擦亮眼睛,積極防范。
據了解,去年全省公安經偵部門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5100起,挽回損失近50億元。在去年開展的打擊侵犯我省自主知名品牌犯罪專項工作中,全省共打掉犯罪團伙50余個,搗毀制售窩點130多處,為我省企業(yè)增效10億余元。
除了“1040”傳銷犯罪,影子銀行引發(fā)的經濟犯罪突出,P2P網貸平臺引發(fā)的非法集資犯罪集中爆發(fā)。省內多家P2P平臺接連出現資金鏈斷裂、負責人出逃等情況。
目前,已有10家平臺因涉嫌利用P2P平臺開展非法集資活動被我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同時,“非陽光直存款”模式引發(fā)的經濟犯罪案件頻發(fā),省內已發(fā)生多起“非陽光直存款”案件,涉案金額少則幾千萬元,多則數億元。
再就是非法經營黃金白銀期貨等經濟犯罪,最近來勢兇猛。不法分子在未經有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私設交易平臺,非法從事黃金、白銀、證券等交易,并設立證券、基金投資咨詢網站,安排所謂的“專家”對客戶進行投資操作指導,先給予一定的盈利誘導受害人加大投入,最后通過后臺操控證券、期貨暴漲暴跌詐騙受害人錢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