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公安局采取多項舉措 深入開展打擊傳銷行動
自6月1日,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執法行動以來,沈陽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省公安廳的正確指導下,堅持以“全力打擊傳銷犯罪,徹底鏟除滋生土壤”為工作目標,堅持“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則,以人民群眾深惡痛絕,侵害群眾根本利益的重特大傳銷案件為主攻方向,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全力攻堅,并取得顯著成效。截止至目前,沈陽市公安局共立案33起,破案15起,打擊處理12人,抓獲逃犯1名,搗毀各類傳銷窩點6個。
一是抓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沈陽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工作,專門成立以市局局長許文有親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對于打擊傳銷工作,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均作為專項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要將其作為維護十二運期間社會大局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切實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將打擊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抓重點目標,強化精確打擊。以傳銷組織網絡、領導成員、骨干分子作為重點打擊目標,突出打擊以幫助快速致富為名的“拉人頭”式聚集型傳銷犯罪,著重打擊以網絡投資收益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犯罪,全方位打擊參與人員眾多、涉及面廣、危害嚴重的團伙。
三是抓警種配合,強化合成打擊。始終堅持廣泛動員,層層發動的工作方針,迅速形成以經偵為牽頭單位,刑警、治安、技偵、網安等部門切實發揮工作優勢,全警動員,集中優勢,主動攻堅,合力圍剿傳銷犯罪的工作局面,確保做到發動到位、打擊到位。
四是抓協作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始終堅持與工商、銀聯等相關職能部門深化信息交流等方面的溝通合作,建立完善打擊和防范傳銷犯罪協作機制建設;積極與工商等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確保做到第一時間發現傳銷犯罪,第一時間打擊傳銷犯罪,全面鏟除傳銷犯罪滋生土壤。
五是抓輿論宣傳,強化打防意識。以打造“無傳銷社區(村)”為工作目標,與街道、社區干部聯合開展“進社區、進村屯、進企業、進工廠、進學校”活動,大力宣傳傳銷犯罪的特點、規律和社會危害性。
六是抓督導檢查,強化考核獎懲。將打擊傳銷工作列為年終目標考評的重要內容,抽調警力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實施督導檢查;對于打擊傳銷工作,對于行動中真抓實干、成績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未及時發現,打擊不力的地區及單位領導予以嚴肅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