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天元電子商務非法傳銷(3)
董事拿往下10代組織獎,每代拿0.3%,共拿3%。
4、分紅獎:6%,只有晉升到懂事級別才可以拿到這個獎項,當你下面再產生一個懂事級別就拿不到這個獎項了。
還有超越和回歸制:就是如果你想升為高級經理的話下面的兩條線必須中級經理才可以,如果只有一個條線的話,你的下線產品數達到213.1時升為高級經理會超越你,你暫時就會沒有工資拿,但級別不變,等你另一條再產生一個中級經理時你又會回歸。
當你晉升董事級別時,你的一條線下面產生10個董事和你平級,連你自己在內是11個董事,如果這時下面再產生一個董事,也就是第十二個,你就會從這條線出局, 出局了你這條線就沒你的份了,你的這條線錢就拿光啦 ,就是從你加入到你出局十天發一次工資呀,總共加入到出局算起來是一條線300萬,兩條線出局就是600萬。
筆者按天元的獎金分配制度大概的算了一下,要想賺到這600萬,需要你的兩條線、每條線都要發展40萬人,加起來是80萬人,你才會賺到那黑板上寫的那600萬。如果全中國12億人口都加入這個天元公司,也才能有最多3000人賺到這600萬的。可見其所說的“只要你購買本公司的一套產品,并且為公司簡單的發展兩名業務員,半年以后你每月就可以拿到千元工資,一年以后你每月就可以萬元工資打底,三年之后就可以從公司賺到600萬元”全都是謊言而已。
這個遼寧天元電子商務事業是由“善意”謊言構架而成的“美麗”陷阱!
在《禁止傳銷條例》第一章第二條和第二章第七條已經很明確說明什么是傳銷行為
第一章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二章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禁止傳銷條例》中所說明的傳銷行為,遼寧天元生物是點點都符合,那么在《禁止傳銷條例》發布之后為什么還會這么大規模,明目張膽的進行傳銷行為呢?
并且其公司老總在很多場合對傳銷人員說:讓大家放心發展,它會給大家以最好的保護,只要在遼寧省境內,任何一個城市出現什么事情,他都可以“擺平” !
遼寧天元生物的老總叫廖秀義是鐵嶺市人大代表,在鐵嶺當地、以及遼寧省一些城市都有一定的關系網,從遼寧天元生物在各個城市大規模、明目張膽的進行傳銷行為,我們就可以看出這點。
記者也多次撥打鐵嶺市工商局的電話進行投訴和舉報:0410-96315轉2901,0410-2201908
記者以受害者的身份在10月、11月、12月多次對遼寧天元生物進行投訴,對方只是簡單的進行記錄,當記者問及什么時候進行打擊和清繳,
對方很不高興的對記者說:我們的任何行動、沒有任何義務向你匯報。
12月21日上午、記者又再次撥打了這個電話,這回記者首先說明自己了身份,把要投訴的情況又簡單的說了一下,
對方回答:采取任何行動和做任何調查是需要上面通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