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管理”課堂到等點進“商”(4)
好是否有人跟蹤;收款后存款和回自己住的地方每天不要同一路線;除了直線上屬可以知道你住的地方外不得讓任何知道;等等就不細說咯。
接下來就是找房子,代理員們都說想住賓館隨便住,你要是發展好了想住什么都可以,只要1個月發展30套以上那就是10000多元(其中包括那100元網絡終身管理費,哪個代上來收款就是哪個代理拿,以后要遷網或活動的時候就是自己再出咯)。30套:100*30=3000元,代理員和下面的差額是196*30=5880元,還有推廣員進推的時候一次性扣除35元和培訓員每個月要扣除70元,全部都是給初級代理員當工資咯。但是大多數的代理員不會上到1萬元以上,一般都在5-8千左右,月工資 1-5-7萬的傳說又是不工自滅!哈哈!因為我在下面的時候也算不老實的,曾經多次發現代理員的住處,我在另一篇叫做[干新田的內幕,親身經歷,做到快進商咯]的里面也說了‘因為會員的時候曾不小心看見過一個代理員洗完澡提著洗澡用具和衣服穿著拖鞋進了一家很垃圾的小旅店,住的還是沒洗浴的20元的小房間’,哈哈,所以他們在說住怎么讓的房子,最好自己租房子住的時候,沒怎么吃驚!他們一般都租一個月200左右的小房子,也有住旅館的,那種1天10元或15元的,有電視,公共洗浴,再早些的時候都是男女代理員混住4-6個人租一個樓房才一人不到一百!聽幾個色色的代理員說,夏天有的女代理白天就穿一兜兜或透明睡衣,晚上都不怎么關門的,靠了,在下面都規定不得男女混住,上來了就這么糜爛,日咯!
到了1號就跟著上屬代理員去收款,那天人超多,上屬說說話,然后讓我再說說話激勵大家,因為和下面人太熟了,象我前2天還和他們在下面聊天打牌,現在就進代了一身的變化(據我上屬在下面眼線說我那天給別人震撼很強,明顯覺得的變太多了,全是好話,可能是因為我原來每天太忙沒時間打理自己吧,呵呵)然后就是我上屬走一套收款,讓學著,出來以后就上出租去銀行開了一個賬戶把錢全部寸在那個賬戶上(并不是所說的5點之前打到公司,什么質疑期那都是扯淡)存好錢,每套拿出100元塞自己腰包里,就自由活動咯,前提是上面都教好你了:1.被抓了一定不能說上屬是誰,就裝傻,等待上面人救你出去(為什么很多培或代理上課的時候被警察抄了抓起來后又放了?不是警察不想定罪,是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沒有人去指證他,物證基本被轉移等等,所以48小時之內必須放人,他們出來后又去下面見見下面人平個負面讓更多的人認為他們不犯法)還有就是網頭和公安部門里面的頭頭比較熟通融一下就出來咯(遷網一般網頭和當地勢力都是有聯系的)2.回住所的時候多加小心,防止底下人跟蹤,必須在人多的商場等地方多轉幾圈,再打的回去,打的也不能直接到住所門口,在附近就行繞幾圈在回。3.每個月10.20.30號必須按時打款給代理商或上屬代理員(每次賬號地點不一定,現通知)不按時打款的,下月不發工資,一切后果由此代理員負責(純嚇唬人的)最后還有一點讓人最惱火,就是回到開始住的那個賓館(當時還沒找到房子)教怎么紀錄從事的人,當時拿出剛收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上面寫的上三代,找個本子專門紀錄上三代而已,按從事的先后順序寫,新從事的---上屬---上屬的上屬---上屬的上屬的上屬,到月底統一填寫在業績表上!交給上屬代理員,而且這個時候也要把每月10.20.30號打款的打款單收走,說是多少錢對應多少套產品,其實是把打款單毀滅,防止證據外泄!!但身份證復印件在下面的時候強調的非常重要,說什么以后進商要那身份證原件去對照的,都是放屁!!我上屬說那是讓人們感覺公司很正規,必須要收這些,錢收上來以后這些身份證復印件就沒什么
接下來就是找房子,代理員們都說想住賓館隨便住,你要是發展好了想住什么都可以,只要1個月發展30套以上那就是10000多元(其中包括那100元網絡終身管理費,哪個代上來收款就是哪個代理拿,以后要遷網或活動的時候就是自己再出咯)。30套:100*30=3000元,代理員和下面的差額是196*30=5880元,還有推廣員進推的時候一次性扣除35元和培訓員每個月要扣除70元,全部都是給初級代理員當工資咯。但是大多數的代理員不會上到1萬元以上,一般都在5-8千左右,月工資 1-5-7萬的傳說又是不工自滅!哈哈!因為我在下面的時候也算不老實的,曾經多次發現代理員的住處,我在另一篇叫做[干新田的內幕,親身經歷,做到快進商咯]的里面也說了‘因為會員的時候曾不小心看見過一個代理員洗完澡提著洗澡用具和衣服穿著拖鞋進了一家很垃圾的小旅店,住的還是沒洗浴的20元的小房間’,哈哈,所以他們在說住怎么讓的房子,最好自己租房子住的時候,沒怎么吃驚!他們一般都租一個月200左右的小房子,也有住旅館的,那種1天10元或15元的,有電視,公共洗浴,再早些的時候都是男女代理員混住4-6個人租一個樓房才一人不到一百!聽幾個色色的代理員說,夏天有的女代理白天就穿一兜兜或透明睡衣,晚上都不怎么關門的,靠了,在下面都規定不得男女混住,上來了就這么糜爛,日咯!
到了1號就跟著上屬代理員去收款,那天人超多,上屬說說話,然后讓我再說說話激勵大家,因為和下面人太熟了,象我前2天還和他們在下面聊天打牌,現在就進代了一身的變化(據我上屬在下面眼線說我那天給別人震撼很強,明顯覺得的變太多了,全是好話,可能是因為我原來每天太忙沒時間打理自己吧,呵呵)然后就是我上屬走一套收款,讓學著,出來以后就上出租去銀行開了一個賬戶把錢全部寸在那個賬戶上(并不是所說的5點之前打到公司,什么質疑期那都是扯淡)存好錢,每套拿出100元塞自己腰包里,就自由活動咯,前提是上面都教好你了:1.被抓了一定不能說上屬是誰,就裝傻,等待上面人救你出去(為什么很多培或代理上課的時候被警察抄了抓起來后又放了?不是警察不想定罪,是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沒有人去指證他,物證基本被轉移等等,所以48小時之內必須放人,他們出來后又去下面見見下面人平個負面讓更多的人認為他們不犯法)還有就是網頭和公安部門里面的頭頭比較熟通融一下就出來咯(遷網一般網頭和當地勢力都是有聯系的)2.回住所的時候多加小心,防止底下人跟蹤,必須在人多的商場等地方多轉幾圈,再打的回去,打的也不能直接到住所門口,在附近就行繞幾圈在回。3.每個月10.20.30號必須按時打款給代理商或上屬代理員(每次賬號地點不一定,現通知)不按時打款的,下月不發工資,一切后果由此代理員負責(純嚇唬人的)最后還有一點讓人最惱火,就是回到開始住的那個賓館(當時還沒找到房子)教怎么紀錄從事的人,當時拿出剛收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上面寫的上三代,找個本子專門紀錄上三代而已,按從事的先后順序寫,新從事的---上屬---上屬的上屬---上屬的上屬的上屬,到月底統一填寫在業績表上!交給上屬代理員,而且這個時候也要把每月10.20.30號打款的打款單收走,說是多少錢對應多少套產品,其實是把打款單毀滅,防止證據外泄!!但身份證復印件在下面的時候強調的非常重要,說什么以后進商要那身份證原件去對照的,都是放屁!!我上屬說那是讓人們感覺公司很正規,必須要收這些,錢收上來以后這些身份證復印件就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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