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傳銷組織借政府大樓編謊言詐騙15萬人(8)
張某是從2004年開始來到蒙自從事傳銷的,在發展到200份以后,他就再也叫不到人了,在高層領導的授意下,他開始扮演起了假高級的身份。
“他說我就對外邊說你是上高級了,其實我沒有上高級,他說這樣你叫人也好叫,每個月有那么多錢拿。”
即使是扮演假高級,張某發現,想做到600分還是根本不可能,為了盡快出局拿到天價工資,他把做生意賺來的60萬元,以親人的名義購買了200多個份額,放在了自己名下。
“我始終做不到600分,他就叫我補兩條經理線,我又從家里貸款,貸了50萬來買經理線,買上去之后,第二月之后就找他拿6—10萬的保底工資,他原來跟我講,其實根本沒有的,我就找他退錢,他說退錢不肯退,我們上面高級那么多人,都全部分完了。”
“沒有到六百份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到了六百份才知道。”
“都是被他們高級分掉了,后來她說的很清楚,全部都分完了。”
“知道騙局是太晚了。”
看來,被傳銷分子稱之為一生只有一次的發財項目,其實就是策劃者們收錢分錢的游戲, 告訴我們,業內的高級經理們都知道,這樣人頭拉人頭的游戲,鏈條遲早會斷掉。在蒙自采訪期間,記者遇到了不少當初被騙來搞傳銷至今有家不能回的人。
“騙人的,說是隱蔽的項目,沒有,都是假的。”
在蒙自縣搞了四年傳銷的小李告訴我們,四年間,他和妻子賣掉了老家的房子和田地,投入了十幾萬元,被騙來搞傳銷。夫妻倆叫來了30多個的親戚朋友,一度發展到了100多份,但是從去年開始,小李的下線就再也沒有叫到人。為了生活,小李租了當地一個出租車司機的車,利用晚上時間拉活賺錢。仍然在搞傳銷的妻子,白天要幫同行出工作,晚上則要出來賣氣球糊口。
“100多份,當經理了。”
“當經理了又干不下去了?”
“不好叫人,零五年我就來了。”
“你不干了,錢退給你了?”
“不退。”
在州政府廣場上,記者還遇到了賣棉花糖的劉偉。劉偉一家三年前年被朋友騙來蒙自縣,稀里糊涂的加入了傳銷。
“今天沒出工作?最近做得好嗎?”
“沒有,沒有人來啊。”
“你們多長時間沒叫來人了。”
“兩三個月吧。”
“不是會返一部分做生活費嗎?”
“來人返,沒有人來就沒有。”
“沒有人來就沒有生活來源了?兩三個月不來人你不著急?”
“著急也沒有辦法。”
“那你為什么不走呢?”
“上了這條賊船,我回家也找不到合適的活,要能找到合適的活,誰還在這里。”
“不是說叫不來人,上面的人會幫你叫嗎。”
“他也不會幫你多少的。”
“我準備過一段時間叫我弟弟過來。”
“那你怎么說?”
“騙嘛,這沒辦法,都是騙的。”
半小時觀察:打擊傳銷需要全民參與
這些傳銷者的命運真是讓人又可憐又可氣,一方面他們深陷騙局身不由己,另一方面為了自己能早日脫離苦海,他們又不斷把無辜的親戚朋友拉入進來。
正因為這樣,傳銷這個臟雪球所以才越滾越大,而且還不斷滾出新花樣來。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增加了一個新罪種: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無疑對傳銷行為會起到震懾作用,但傳銷隱蔽性、欺騙性特別強,執法人員很難發現,普通公民很難防范,即使發現了也很難拿到有力的違法證據。在確定“傳銷罪”之后,還有必要進一步制定相關的監管舉報獎勵制度,發揮全體公民打擊傳銷的積極性,配合執法部門執法,真正讓傳銷無處藏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