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搶劫殺人 只為挽回傳銷損失
他們曾經是傳銷的受害者,為彌補損失卻變成了冷面殺手。9月2日,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搶劫殺人案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兩人被碎尸
在法庭上,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8月,楊魯靜、吳木根、陳新華、陳菊香預謀搶劫劉新河。吳木根以幫劉新河租房為由,用陳菊香電話給他打電話,將他騙到烏魯木齊市喀什東路瑞祥花苑一出租屋內。此后,楊魯靜、吳木根、陳新華將劉新河捆綁,并用膠帶封口致劉新河死亡,分尸后扔掉。四人共劫取劉新河價值84974元的財物。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11月期間,楊魯靜、陳新華等五人經過預謀,楊魯靜將他認識的劉漢翠帶到烏市太原路和平花園吳木根和陳菊香租住的房子。當晚五名被告人與劉漢翠吃完飯,陳菊香離開。
次日,吳木根、陳輝兩人假意將楊魯靜和劉漢翠一起捆綁,恐嚇劉漢翠交出了銀行卡及密碼。吳木根看管劉漢翠,楊魯靜、陳輝到烏市大寨溝等處用銀行卡從自動取款機取款20000元。
期間,陳新華離開那間出租房。之后,楊魯靜和陳輝購買了冰柜和電動絞肉機等物品運回出租房,吳木根、陳輝將劉漢翠捂死后分尸。第三天,楊魯靜、吳木根、陳輝、陳新華搭乘出租車將劉漢翠的尸骨拋在新疆五家渠上漁場隊附近,劉漢翠被搶物品共計20350元。
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2007年9月,楊魯靜與新疆一物流公司簽訂協議,雙方共同收購油葵,由物流公司出資金,楊魯靜負責聯系貨源,保證油葵質量。
同年10月初,楊魯靜同八方公司員工馮海軍一同去哈巴河縣收購油葵。
10月12日,楊魯靜私自將收購的油葵賣掉,結賬后他帶著貨款148436元逃跑,并將贓款揮霍。
烏市檢察院認為,楊魯靜、吳木根、陳新華、陳輝、陳菊香的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另楊魯靜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收受貨款后逃離,應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我在制止殺人”
現年43歲的楊魯靜,是幾個人中的“老大”。
在法庭審理階段,楊魯靜多次提到曾與陳輝、陳新華被人騙到廣西,被困于傳銷窩點,他自己隨身攜帶的8000元血本無歸。
后來,警方打掉那個傳銷窩點,楊魯靜才在朋友的幫助下回到新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