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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暨警方近期摧毀多個傳銷組織 |
作者:王 雨 文章來源:諸暨日報 點擊數 107 更新時間:2011/7/19 11:40:19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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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被弟騙來“賺大錢”
7月7日11時許,工業新城派出所接到報案稱:諸暨某處有一個非法傳銷窩點,自己被人非法拘禁了好幾天,現在剛剛逃出來,正在暨陽街道蘭花路。
工業新城派出所組織民警迅速趕到暨陽街道蘭花路,但路上不見人影。經過對四周的搜索,才發現報警人趙某正坐在路邊。趙某告訴民警,自己是從二樓跳下來的,腿好像骨折了,因為怕他們追來,就拖著一條傷腿逃到外面,在一家小店里報了警。
民警馬上帶著趙某到醫院進行了包扎處理,后又在趙某的帶領下找到了那間租房,但房間里已經人去樓空,窗簾拉得嚴嚴實實,里邊只剩一塊黑板和幾張拼在一起的床。
民警認為,這個傳銷組織肯定還有其它的窩點。根據趙某提供的線索,民警進一步偵查,在暨陽街道的一座山上,果然還有一個“授課”的窩點。中午12點多,工業新城派出所組織20多名便衣民警在窩點不遠處守候。不到半個小時后,一群男男女女開始在對面山上“上課”,民警隨即對這幫人進行了圍堵,抓獲10余人帶至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民警對他們進行了身份確認,并對受害人員進行了辨認審查,其中7人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刑事拘留。
原來受害人趙某是湖南人,剛畢業于某師范學院,正在四處找工作。6月底,他弟弟打電話給他,說諸暨這邊有份好工作,希望哥哥過來一起做,并說以后肯定能賺大錢。趙某沒想到親弟弟把他騙進了傳銷窩。
據了解,今年以來,工業新城派出所已經打掉傳銷團伙7個。
他倆被網友騙來做“生意”
今年4月4日,陶朱街道翟山村一處傳銷窩點被公安機關查獲,警方刑事拘留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12名。
這個傳銷窩點的搗毀,也緣起于被害人俞某跳樓逃跑后報了警。27歲的俞某是湖北人,平時喜歡上網,在網上結識了一些網友,那天有個網友的幾句話,說得他心動。最后在這位網友的再三游說下,他終于坐車到諸暨來“賺錢”,結果掉進了傳銷窩里,幸虧他成功跳樓逃跑。
7月4日,來自廣東佛岡的朱某經網友“曾梅”的邀請,匆匆趕到諸暨做生意。到諸暨后,“曾梅”帶他到了五紋嶺隧道邊的一出租房內??吹嚼锩娴那榫埃炷绸R上察覺到自己上當了,并提出要離開。起初“曾梅”等還好言相勸,未果后,就將朱某的手機等物全部沒收,并反鎖大門,切斷他與外界的聯系,晚上有人睡在其兩側,房間門口還派人24小時值守。
“他們不讓我離開,要我理解他們的行業,加入他們的隊伍,并購買他們的產品,并一直把我關在房間內。我趁11日中午他們帶我出去學習的機會逃了出來,并報了警。”朱某告訴記者。
通過朱某提供的線索,大唐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進行排摸,發現這個傳銷團伙有好幾處窩點。“從受害人報案到第二天凌晨5點,我們花了一個通宵對城西山下趙村的兩個窩點和五紋嶺隧道附近的兩個窩點進行圍捕,抓獲組織和參與人員近50人,刑事拘留18人。”大唐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
“一夜致富”發財夢做不得
從我市警方查獲的傳銷案件來看,傳銷人員大多數是外地流動人員,主要是無業人員和剛畢業的學生及農民,他們都渴望能“一夜致富”, 結果聽信一面之詞,以致上當受騙。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參與傳銷者亦構成違法,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民警告訴記者,傳銷人員都會叫住的地方為“家”,當參加傳銷的人員被騙至這個“家”后,即被嚴密控制,收繳身份證、財物和通訊工具。“洗腦”不成后,傳銷組織就采取非法拘禁、暴力毆打等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逼迫其從事傳銷活動,繳納“入會費”,靠發展下線得到傭金,按人頭多少分層級。
7月12日上午,城中派出所在暨陽街道浣東北路一租房查獲一個傳銷組織。犯罪嫌疑人伍某等人為使甘肅人張某進入傳銷組織,以幫其在酒店找工作為由將其騙至諸暨,后對張用跟隨、沒收手機、睡覺時將門反鎖等手段,對其進行了為期6天的非法拘禁。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虛幻的發財夢要不得,要樹立勤勞致富的思想,增強對非法傳銷的防范意識和自我法律保護意識,自覺抵制傳銷暴富的誘惑。一旦發現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要立即報警。
傳銷致富路不通,
竹籃打水一場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