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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出臺新規(guī):租房給傳銷者房主將被嚴懲 |
作者:高華庚 文章來源:時代商報 點擊數(shù) 119 更新時間:2011/6/30 11:59:38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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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即日起,沈陽市警方將嚴厲打擊以“拉人頭”式傳銷、網絡傳銷等方式的傳銷犯罪。此次打擊傳銷犯罪行動中,還將嚴懲違法向傳銷人員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查明后公安機關將對出租房屋的房主依法從重處理。昨日,記者自沈陽市公安局獲悉了這一消息。
據了解,2009年以來,沈陽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工作,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共打掉非法傳銷窩點90余個,刑事拘留20余人,摧毀傳銷講課場所30余個,遣散傳銷人員4100余人,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專項行動期間,沈陽市公安局嚴厲查處誘騙農民工、在校學生參與傳銷,傳銷活動中限制受騙群眾人身自由、危害群眾人身安全,教唆、煽動、組織傳銷人員聚眾滋事、暴力抗法等危害社會穩(wěn)定的行為。“我還將對于違法向傳銷人員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重處理,我們要通過三年的努力,最終實現(xiàn)沈陽市100%的社區(qū)(村)、100%的縣(市)區(qū)無傳銷。”沈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同時,公安機關希望廣大群眾能夠積極投身到打擊傳銷犯罪專項行動之中,主動提供犯罪線索,主動檢舉揭發(fā)犯罪人員。沈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的舉報電話:024-23105915,廣大群眾也可以直接撥打110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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