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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義烏東陽鎮(zhèn)真正實現“無傳銷” |
作者:徐步文 吳衛(wèi)華 文章來源:金華晚報 點擊數 118 更新時間:2011/5/18 12:02:48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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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東陽市的曹某向東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投案自首。今年34歲的曹某原是商場營業(yè)員,2007年底被騙到吉林省從事傳銷,之后,她從受害者轉為施害者,先后到河北、湖北等地從事傳銷,當上了“經理”,據其稱手下有成員近80人。當日,曹某被取保候審。
記者昨從東陽市公安局獲悉,2011年以來,東陽市110指揮中心對于傳銷的報警已為零記錄。
據介紹,上世紀90年代中期東陽市出現了傳銷活動,活動區(qū)域以東陽城區(qū)和橫店的城郊接合部為主,多次發(fā)生傳銷人員為逃離窩點而引發(fā)的“跳樓事件”。該市的傳銷活動在2008年8月份前后達到高峰,傳銷者集聚在東陽的人數估計達到1500人以上,東陽被騙往外地傳銷人數也在千人以上,東陽市公安局舉報傳銷的月平均接警量達到50余起。
近3年來,東陽警方在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2009年8月,東陽公安、工商、民政局救助站聯合設立傳銷被困人員臨時救助站,對部分C級以上的傳銷骨干人員以組織傳銷罪進行刑事拘留,對于其他的傳銷人員統一送到東陽市臨時救助站,進行集中安置,通過“清毒、正本、教育、轉化”工作,成功教育勸返了一批被查獲的傳銷人員。2010年8月份以后,外地人盤踞在東陽市境內的傳銷團伙被清除,該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再也沒有接到發(fā)生在本轄區(qū)的傳銷報警電話,東陽本地“無傳銷”的目標基本實現。對外地人在東陽從事非法傳銷予以及時勸返的同時,東陽警方還對東陽人在外地參與非法傳銷的進行主動解救,真正實現了“東陽無傳銷”的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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