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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傳銷“憶麗詩兒”非法拘禁同學被判刑 |
作者:賈建林 文章來源:東方法眼 點擊數 63 更新時間:2010/11/30 12:01:24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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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迫他人參與傳銷組織,不惜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黃某,一個年僅20歲的少女,河南鄭州財經學院的大學生,被判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令人既痛心又惋惜。
黃某于2010年3月來到常德,在交了2800元錢后,加入了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推銷公司的虛擬產品“憶麗詩兒”。為發展業務,他們大力發展下線。2010年4月,被害人毛某被其高中同學范某(與黃某一起從事傳銷的人員),以在常德從事城市綠化工作月工資4000元為由,騙到常德。毛某到常德后,范某即借口打電話,將毛某的手機扣下。隨后,將毛某帶到黃某的租住屋。黃某為了讓毛某加入該傳銷組織,安排另兩名傳銷人員日夜陪伴毛某,不斷給其洗腦,控制毛某接打電話,限制毛某的人身自由長達23天。2010年5月24日,被害人毛某在上課后回出租屋的途中,看見一輛中巴車停在路邊攬客,跳上中巴車準備搭車逃走,與隨行監視的兩名傳銷人員發生拉扯。毛某大喊救命,引來群眾圍觀,圍觀群眾將兩名傳銷人員圍住并報警,民警趕來后將毛某解救,隨后作為傳銷窩點負責人的黃某落入法網。近日,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
創業需要腳踏實地,象黃某這樣想通過傳銷一步登天,既損害了他人利益,也擾亂了國家的經濟秩序。萬幸的是,黃某在被羈押的日子里,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知道了傳銷的危害,而法律也給了黃某一個改過自新重頭再來的機會,以后的人生道路,希望黃某自己走好。
(作者單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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