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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大良一傳銷團伙非法拘禁致1人死亡 |
作者:胡文春 文章來源:廣佛都市網 點擊數 143 更新時間:2010/11/29 9:41:58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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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餓飯、毆打……順德大良一傳銷團伙為了迫使他人參與非法傳銷,不擇手段,最終導致一人死亡。順德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6名被告被判刑五年到十一年零六個月不等。
據檢察機關公訴稱,從2008年7月份開始,被告人譚某敏、李某謙、劉某、雷某陽、楊某全、王某樂在順德大良從事非法傳銷。其中,李某謙擔任經理,譚某敏、劉某擔任主任。
2009年8月16日中午,王某樂以高薪工作為誘餌,將被害人阿偉騙至大良街道太平前街一出租屋。3天后,因阿偉拒絕參與傳銷,譚某敏、葛某海等人將阿偉推倒進行毆打。隨后,李某謙、譚某敏安排葛某海等人看管阿偉,并通過談話、體罰、不準吃飯等方式繼續逼迫阿偉參與非法傳銷。
2009年8月20日22時許,阿偉出現嘔吐及全身抽搐等癥狀。次日凌晨2時許,該團伙見阿偉病情持續嚴重決定將其送往醫院搶救,途經大良環城路時被巡警發現。醫護人員隨后到場對阿偉進行搶救,發現阿偉已經死亡。經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阿偉符合因疾病(如癲癇發作)導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礙而死亡。
順德法院日前經審理認為,6名被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綜合考慮依法判處譚某敏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判處李某謙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判處王某樂有期徒刑六年;判處劉某、楊某全、雷某陽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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