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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姐姐搞傳銷 非法拘禁領刑罰 |
作者:趙紅光 文章來源:中安在線 點擊數 98 更新時間:2010/11/18 11:19:33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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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斌騙其姐唐枚來蚌埠,要求其加入傳銷組織,唐枚不從,唐斌和廖昂軍、陳玉蘋、孫妙采、雷民海、林欣芬采取看管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經蚌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近日唐斌、廖昂軍、陳玉蘋、孫妙采、雷民海、林欣芬六人分別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8月20日10時許,唐斌將其姐唐枚從湖南騙到蚌埠,接到本市雪華路一公司宿舍住宅內,要求其參加傳銷組織。當唐枚拒絕參加傳銷,要求回家時,手機被沒收,并被唐斌、廖昂軍、陳玉蘋、孫妙采、雷民海、林欣芬等人看管、扣押,限制其人身自由。到8月31日16時,唐枚趁人不備逃至公安機關報案,上述六人被抓獲。
法院認為,唐斌、廖昂軍、陳玉蘋、孫妙采、雷民海、林欣芬采取看管等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六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在犯罪過程中,作用相當,不分主從。鑒于六人認罪態度較好,法院遂依法酌情從輕作出以上判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