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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工商公安部門聯手嚴打傳銷 |
作者:朱林科 文章來源:浙江在線新聞網站 點擊數 266 更新時間:2010/11/9 11:11:49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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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上海周邊一線城市,舟山市在全省“迎世博、禁傳銷”行動中處于第一道防線。為做好打傳禁傳工作,舟山市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門保持高度敏感性和警惕性,周密部署,積極行動,不斷推進打擊傳銷工作深入開展,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多管齊下遏制態勢
據了解,從歷年來打擊傳銷工作情況和日常監管掌握的情況看,舟山的傳銷態勢相對較為平穩,不屬于傳銷活動的高發區和發源地。以外來人員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頭式”傳銷在我市也沒發現,也未發生過因傳銷引發的非法拘禁、人身傷害等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但近幾年來,隨著網絡傳銷的興起,一些傳銷組織相繼滲透到我市,如在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蝴蝶夫人”“世界通”大型傳銷組織已在我市形成不小的規模,打擊傳銷特別是對網絡傳銷的防控形勢仍不容樂觀。
為有效發現和消除傳銷隱患,舟山市工商部門健全了舉報網絡的建設,積極發動群眾舉報,并加強了與公安等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互通,不斷充實完善并搜集整理打擊傳銷信息庫信息。同時,為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打擊防范傳銷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工商部門積極開展無傳銷社區創建活動,通過與社區簽訂備忘錄等形式,明確社區、工商在無傳銷社會創建工作中的任務、責任,通過以派發“一張聯系卡”、建立“一個信息臺”、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為主要內容的活動開展,有效杜絕傳銷行為向社區群眾的滲透。
在全面分析和正確研判傳銷形勢的基礎上,舟山市工商部門堅持“打、防、控”三管齊下,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的打傳百日聯合執法行動和今年以來的“迎世博、禁傳銷”專項行動期間,全市工商部門在公安部門的緊密協作下,連續出擊,打了一場圍剿傳銷的攻堅戰,先后搗毀“蝴蝶夫人”“客登庸”“世界通”等傳銷組織在全市的組織網絡,17人受到行政處罰,5人移送公安機關并相繼被追究刑事責任。
健全打傳長效機制
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全市工商部門在防范、打擊傳銷的工作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積極探索長效機制的建立,為長期、有效開展打傳工作提供機制保障。
在“蝴蝶夫人”“世界通”等傳銷案件的查處中,工商部門積極與公安、檢察院等部門溝通,專題協商相關涉罪移送事宜,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與公安成立專案組聯合行動,并積極協助公安開展刑事偵查,借助公安的偵查手段對傳銷人員實施監控和傳喚。金融部門也積極配合對涉案資金的查詢和凍結,有效彌補工商執法手段的制約,提高辦案效率。針對傳銷案情復雜、涉案人員廣、危害性大的特點,為有效打擊查處,各級工商部門建立了打擊傳銷應急反應、內外協作、上下聯動的案件查辦機制。
此外,工商部門除通過在電視、報紙、宣傳欄宣傳等傳統方式外,還專門刻制150張打傳宣傳光盤,在人流集中、流動性大的區域不間段播放,廣泛宣傳防范傳銷知識,深刻揭露傳銷的表現形式及其危害性。通過廣泛而深入的宣傳教育和社會勸化,廣大群眾對傳銷的認識無論從廣度和深度上都得到明顯增強,自覺遠離傳銷、抵制傳銷能力得到明顯強化,打擊傳銷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形成。
集中出擊有效排查
在打傳行動中,全市工商部門全面掌握傳銷動態,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社區民警和各級維權聯絡點的作用,全面設防,重點穩控,深入排查各類傳銷隱患。根據歷年打擊傳銷工作和總局傳銷人員信息庫中掌握的情況,工商部門強化了與公安等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整合各類信息,在此基礎上加強了對重點人員、重點區域的防控,通過對已受查處或已掌握的參與傳銷人員的控制和回訪,及時掌握傳銷動態。
在排查傳銷線索明確后,舟山市有關部門成立了專案組制定縝密的調查方案,開展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市工商局聯合公安部門對“蝴蝶夫人”和“世界通”傳銷案遠赴其總部所在地湖南郴洲、江蘇鎮江調查取證,全面掌握我市涉案人員的第一手資料。 2009年9月,舟山“蝴蝶夫人”傳銷案骨干分子曾某、應某因涉嫌犯罪,由舟山市工商局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偵查。2010年7月,舟山市各級工商部門對“蝴蝶夫人”傳銷案其余非法從事傳銷活動和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的11人予以行政處罰。2010年5月,定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舟山“蝴蝶夫人”傳銷案主犯曾某、應某作出判決,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2年、處罰金30萬元、并追繳非法獲利206.8萬元;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應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處罰金30萬元、并追繳非法獲利202.1萬元。
岱山縣工商局根據前期暗訪調查的情況,在掌握確切信息后對“康美來”傳銷案骨干分子入住的賓館實施突擊檢查,并爭分奪秒連夜開展詢問調查,在該傳銷組織會員網站被屏蔽之前固定了重要證據。 2009年11月,岱山“康美來”傳銷案骨干分子徐某因非法從事傳銷被岱山縣工商局依法查處,沒收違法所得34.5萬元,罰款24萬元。
嵊泗縣工商局在對“客登庸”嵊泗專賣店多日蹲點監控后,因其總部被上海警方搗毀,為防事變,及時采取了“收網”行動,“客登庸”在嵊泗的傳銷案被順利突破。 2009年11月,嵊泗“客登庸”傳銷案3名骨干分子因涉嫌犯罪由嵊泗縣工商局移送公安機關。 2010年3月,嵊泗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嵊泗“客登庸”傳銷案3名主犯作出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罰金5萬元;陳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6個月,罰金4.8萬元;王某判處罰金3.25萬元。
傳銷屬涉眾型違法行為,為防止在查處過程中引發不安定事件,市工商部門一方面抓住有利時機,有效運用執法手段,注重工作方法,有效控制局面和工作節奏;另一方面把握政策界限,實行區別對待,從重從嚴查處組織策劃者,對因受蒙騙參與傳銷人員以宣傳教育為主。從目前來看,一批大型傳銷組織在我市的傳銷網絡浮出水面并得到取締,使全市的傳銷態勢得到了明顯改觀,傳銷蔓延勢頭得到有力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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