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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破獲一起傳銷案 涉案700余人金額約3000萬 |
作者:闕影 文章來源:華龍網 點擊數 102 更新時間:2010/10/28 20:29:35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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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實物銷售,打著高額回報的幌子,不少市民陷入這種“資本運作”的陷阱。今晚,記者從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獲悉,重慶警方日前破獲一起“純資本運作”為名組織開展傳銷案件,凍結傳銷資金600余萬元。
今年7月,重慶市公安局收到群眾舉報:朱某等人利用“純資本運作”為幌子,大肆開展傳銷活動,針對這一舉報,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立即抽調精干警力展開調查,并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朱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逐步掌握了該傳銷組織的違法犯罪事實。10月1日,辦案民警在廣西南寧、綦江同時開展行動,抓獲朱某、張某、方某3名犯罪嫌疑人,凍結傳銷資金600余萬元。
經查:該傳銷組織以“純資本運作”為名,采取認購“資金份額”的方式,鼓吹行業快速致富,對參加人員洗腦,誘騙其加入組織。該組織采取 “五級三晉制”的模式,“五級”依次為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業務員,級別根據本人及其下線認購的份額(每份3800元)確定。根據其認購份額從業務員至高級業務員晉升級別,“三晉”指認購份額累積一定數量后由業務組長晉升業務主任;累積份額達到一定數量且發展2名主任后由業務主任晉升為業務經理;累積份額達到600份且發展3名經理后由業務經理晉升為高級業務員。上線人員根據級別從下線人員的認購款中直接或間接提成,級別越高則提成比例越高,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傳銷體系。該組織大肆發展重慶、江蘇、浙江、江西等地人員到廣西南寧培訓入會,涉案人員達700余人,涉案金額約3000萬元。
犯罪嫌疑人朱某自2009年3月以來,先后在重慶、江西等地發展人員入會,其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人員共計40余人,非法獲利約50萬元,在傳銷組織中已晉升為“老總”級。犯罪嫌疑人張某、方某系“經理”級,在該組織中從事管理工作。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深挖中。
警方提醒:從破獲本次朱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來看,傳銷組織已不僅僅依靠銷售“產品”來開展傳銷活動,而是采用采取“純資本運作”為幌子,誘騙群眾出資購買“資金份額”從而達到斂財的目的。為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增強對傳銷犯罪的防范意識:
1、強化法律意識,了解《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掌握識別傳銷的基本知識,樹立勤勞致富、傳銷違法、拒絕傳銷的防范意識。
2、在發現自己被騙參與傳銷活動后,要注意收集保存匯款帳號、匯款憑證、交費收據、介紹人及更高級上線人員的姓名、電話、互聯網帳號密碼等相關證據線索,及時提供給執法機關,以便于及時、準確地打擊違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權益。
3、如果被騙到外地,到達當地后朋友絕口不談工作、生意,而是帶你游山玩水、熟悉環境,所謂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證、借打你的手機,發現情況不對時,一定要機智、冷靜應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設法逃脫,如果發現該組織從事傳銷活動的證據后,應設法與當地工商、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及時舉報。
4、如有親戚、朋友被騙往異地從事傳銷,首先應積極做好親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勸說其盡快脫離傳銷組織;若勸說無效,應設法弄清其所在詳細地址,并及時向當地工商、公安機關舉報。
5、如果您發現了傳銷行為,或您是傳銷活動的受害者,應積極收集有關線索信息,包括傳銷活動的詳細地點、傳銷人員尤其是骨干人員的住所、傳銷方式、宣傳材料等,并盡快舉報。
6、如果您是學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還應該及時向所在學校反映情況,防止傳銷活動進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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