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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通公司傳銷帝國覆滅 13.5萬余人身陷其中 |
作者:未知 文章來源:互聯網 點擊數 141 更新時間:2010/3/14 12:53:47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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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廣告就能發財,世界通公司編造的這個致富神話,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已傳遍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讓13.5萬余人身陷其中。通過銷售具有即時通訊和點擊收看廣告功能的Link-world軟件卡,世界通公司非法獲利達10億元人民幣,成為了神話故事里的最大贏家。
9月9日和10月16日,香港世界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界通公司)特大傳銷案的犯罪嫌疑人世界通公司總裁施永兵、前營銷總裁強科信、營銷總裁傅衍平、行政總裁邵軍鋒、技術部行政負責人王程等5名主犯,被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批準逮捕。 據悉,該案是鎮江市檢察機關以10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四)》中確定的新罪名進行批捕的首起案例。 誘餌:“點廣告獲高額回報” 2006年,曾參與過非法傳銷活動的施永兵招募軟件設計人員開發出一套具有即時通訊和點擊收看廣告功能的通訊軟件“LinK-“°“1d軟件系統”,并于2007年1月在香港注冊成立了香港世界通國際科技有限公司,自任總裁。同年3月,他以銷售LinK-“°“1d軟件卡為主營業務,在深圳成立世界通公司代表處,后伙同強科信、傅衍平、邵軍鋒、王程等人在深圳、海南、長春等地進行傳銷活動。 2007年10月起,世界通公司在網上以銷售LinK-“°“1d軟件卡為由,在全國范圍內以招商名義發展代理商。該公司按照首次購買LinK-“°“1d軟件卡的數量將代理商分為6個層級,以“點廣告獲取高額回報”為誘餌,采用復式計酬方式,誘使代理商為了提高層級而不斷發展下線,大肆從事傳銷犯罪活動,騙取錢財。截至2009年6月底,世界通公司已在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共發展傳銷人員13.5萬余人,銷售LinK-“°“1d軟件卡480余萬張,非法獲利達10億元人民幣。 公安部督辦,5名主犯落網 謊言編造的神話終會破滅。2008年以來,我國云南、廣西、河北、安徽等多個地區相繼發現世界通公司涉嫌組織傳銷活動,當地公安機關和工商管理部門也隨即介入調查。今年5月21日,公安部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移送的世界通公司涉嫌組織傳銷犯罪的有關情況以及全國各地公安機關打擊世界通公司涉嫌傳銷等案件作出專門部署,明確此案由公安部經偵局主導,江蘇省公安機關主辦,各涉案地公安機關協辦,有關部門協同作戰。 6月24日,警方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為由,對世界通公司進行立案偵查。隨著強科信等4名主犯的相繼落網,7月8日,世界通公司總裁施永兵在天津被抓獲。8月25日,依照高檢院、江蘇省檢察院的指示,鎮江市檢察院承擔了該案的審查批捕工作。 “世界通”有何“通天本領”? 在不到兩年時間里就建成了如此“龐大”的傳銷帝國,世界通究竟有何“通天本領”?辦案檢察官在審查中徹底剖析了世界通公司的非法傳銷方式: 設置準入機制,變相收取入門費。世界通公司規定,必須要購買一定數量的軟件卡并履行相關手續,才能成為公司的代理商,并以首次購買軟件卡的數量來決定代理商的層級。其中,成為最低級別的零售代理商,至少要一次性購買5張LinK-“°“1d軟件卡,交費4496元。成為公司代理商后,除按級別享受不同的進貨折扣外,代理商可以與世界通公司簽訂代理招商協議,協助進行招商,并在招商中獲取各種利益。 按照一定順序對代理商分級管理,形成上下線的關系。世界通公司將代理商從低到高分為6個級別,分別是零售代理商、三級代理商、二級代理商、一級代理商、縣級代理商和市級代理商。要想成為代理商,必須要由老代理商介紹,而新加入的代理商則自動成為介紹人的下線,下線繼續發展的代理商也均屬于介紹人的下線,級別高的代理商可以從比自己級別低的下線的業績中獲得提成。確定代理商級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根據首次購買量確定,另一種是根據代理商發展下線數和銷售量逐級晉升。 分層級復式計酬。世界通公司規定,不同級別的代理商從公司購買LinK-“°“1d軟件卡享受不同的折扣,分別為零售點購卡5張以上、享受9折,三級代理商購卡30張以上、享受8折,二級代理商購卡200張以上、享受7折,一級代理商購卡1500張以上、享受6折,縣級代理商購卡5000張以上、享受5.4折,市級代理商購卡15000張以上、享受4.8折。 設置整套招商提成獎勵制度。世界通公司規定,代理商發展下線代理商,下線代理商繼續發展新代理商,其一條線上的代理商可按照級別分別獲得新代理商購卡款6%至42%的提成。如果發展比自己級別高的代理商,雖然不能獲得提成,但是可以得到公司特別的招商獎勵。為了鼓勵代理商發展下線,公司許諾獎勵晉升為縣級的代理商價值30萬元的轎車一部,獎勵晉升為市級的代理商價值100萬元的房產一套。世界通公司用這種按層級計酬和激勵的方式刺激代理商為提升自身層級不斷發展下線,從而獲得更多的利益。 進行虛假宣傳騙取錢財。世界通公司在宣傳中打出了“點廣告、有錢賺”的口號,宣稱只要花999元購買一張“世界通”軟件卡,即可注冊成為終端用戶———會員,該卡使用期為5年,網絡系統每天向每個LinK-“°“1d軟件賬戶終端發送30條廣告,每點擊回復1條廣告即可獲返利0.1元,1年內即可收回購卡的成本,5年內可以獲得至少6倍的回報。世界通公司同時宣稱,廣告返利來自于公司收到的商家的廣告費,購買LinK-“°“1d軟件是零風險、高回報的。 然而,經查證,LinK-“°“1d軟件系統是一款普通即時通訊系統,目前尚有很多功能還不完善甚至子虛烏有,也未取得過行業認可。世界通公司自成立以來并沒有任何廣告收入,其系統中播放的廣告都是無主廣告和試播廣告。而用戶獲得的廣告返利資金,全部來自于新加入世界通公司的代理商購買LinK-“°“1d軟件卡的錢,公司是以循環滾動方式填補資金空白,一旦資金鏈斷裂,后期加入的代理商必然遭受巨大損失。 通過網絡實施傳銷運作。為了能使世界通公司的傳銷活動有效進行,世界通公司開設了世界通公司的門戶網站,在香港、深圳、東莞、惠州、佛山等地架設服務器,聘用網絡技術人員根據傳銷規則設計了代理商數據庫系統和計酬返利系統,用計算機網絡對代理商、資金進行管理,并用虛擬貨幣———通幣為結算方式,通過網上操作的形式出售LinK-“°“1d軟件卡及對代理商進行晉級、返利、獎勵等工作。 犯罪嫌疑人施永兵 ●檢察官說法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追究的主要是傳銷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多次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的積極參與者;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客觀方面表現在: (1)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這是傳銷組織常采用的一種引誘方式和必經程序。 (2)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這是傳銷的組織結構特點。 (3)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這是傳銷組織計酬方式特點。 (4)騙取財物———這是傳銷活動的最本質特征。 (5)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這是傳銷活動的社會危害性。 來源:檢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