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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某、劉某紅等65人,在會場被抓 |
作者: 文章來源:紅星新聞 點擊數 51 更新時間:2024/11/19 17:22:25 文章錄入:葉飄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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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裁判案例被公開:一傳銷組織以投資“西部大開發”為名,通過婚戀、開店等理由誘騙他人到云南曲靖,繼而實施傳銷活動。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1月29日,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麒麟區某地從事傳銷活動,后在現場抓獲傳銷人員65名,并查扣傳銷資金共計1009900元。經查,該傳銷組織以投資“西部大開發”為名,通過婚戀、開店等理由誘騙他人到曲靖,對新人洗腦后,要求新人交納最少3800元一份的申購金,用于購買香煙、化妝品等產品獲取會員資格,并通過發展下線人員作為返利依據,根據交納份額和發展人員從低到高排列為實習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業務員五個層級,按照五級三階制逐級晉升。被告人劉某紅2019年加入傳銷組織,現任業務經理。 案發當天,在王某(在逃)的安排下,譚某等三人(已判決)到會場,劉某紅在譚某的安排下在會場內向傳銷人員進行宣傳,對照申購清單讓前來參與傳銷活動的人員簽訂申購“西部大開發”產品合同,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的申購錢款。 法院認為,“70后”女子劉某紅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購買產品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在共同犯罪中,劉某紅系從犯,依法應對其從輕處罰。 判劉某紅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一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