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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打造中國夢”為幌子的“3260”是傳銷組織,一幫骨干獲刑! |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互聯網 點擊數 372 更新時間:2022/2/26 13:46:40 文章錄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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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太多人咨詢“中國夢項目是不是真的?”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公布的一起判決書中看到: 甘某某、李某、等九人均為不同省份的外省市人員,被告人關某忠為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間,十名被告人以獲利為目的,聽從他人的鼓動和指使來到綏化市北林區,在市區內不同地點租住房屋,設立窩點,每處窩點四人為限,設立一名管理者,管理者承擔窩點的人員生活起居、傳遞“上級”信息、聯系上課、收取新會員入會費用并上繳、發放提成等協調管理工作,其他成員每日繳納10元的費用。各窩點之間相互串聯,在當地形成傳銷團隊。 甘某瑞、李某等人以推廣“振興老東北工業基地”、“打造中國夢”、“精準扶貧項目”為幌子,以拉人頭加入形成梯級會員為手段,對參與者進行宣傳灌輸,宣稱“會員每拉入一人繳納會費人民幣3360元可得直銷獎420元,推廣員每拉入一人繳納會費人民幣3360元可得直銷獎560;培訓員每拉入一人繳納會費人民幣3360元可得直銷獎840元;代理員每拉入一人繳納會費人民幣3360元可得直銷獎1176元;代理商每拉入一人繳納會費人民幣3360元可得直銷獎1456元。該項目虛構成為代理商后可每月獲得人民幣24萬元,發放18個月共計人民幣432萬元”,讓參與者信以為真后,繳納人民幣3260元成為會員,加入傳銷組織,以發展會員人數和層級提升獲取巨額報酬為誘餌,鼓動參與者通過各種渠道直接或者間接在社會上及親朋好友之間拉人頭進行宣傳從事傳銷活動。 該傳銷組織共分為五級:繳納人民幣3260元會費及100元遷網費成為會員,會員發展2至13人成為推廣員,發展13人至80人成為培訓員,發展81人至490人成為代理員,發展491人以上成為代理商。該組織參與者在綏化市北林區租房51處作為傳銷窩點,參與人數共計一百余人,其中李某、薛某立為該傳銷組織的代理員級別,甘某瑞、高某欣、王某彥、王某芝為培訓員級別,張某飛、顏某梁為推廣員級別,關某忠為會員級別。被告人李某、甘某瑞、薛某立等人在各自的傳銷窩點中承擔管理、協調職責。 證人鄢某的證言證實:2019年12月,鄢某與其男朋友李某同行來到綏化市,二人來綏化市北林區發展“中國夢”項目。該項目是給上線交納人民幣3360元入會,然后拉人頭,會費都是3360元,然后18線出局,出局的意思是不用再拉人頭,可以拿到人民幣432萬元。 該項目參與者一共分為五個級別,從上到下依次是代理商、代理員、培訓員、推廣員、會員。該項目交納3360元會費就可以成為“中國夢”的會員,然后拉2至13個人加入“中國夢”成為推廣員,拉13至80個人加入“中國夢”成為培訓員,拉80至490個人加入“中國夢 ”成為代理員、拉491個人以上加入“中國夢”成為代理商,每拉一個人就有420元的提成。 鄢某的級別是培訓員,是由上面的人通知寢室長,再由寢室長通知鄢某,是由一個叫李某1的人來收取會費。鄢某是從2019年12月份在綏化從事這個項目,大概有50多個寢室,每個寢室大概有1至3人不等,大概有100多人左右,每個寢室有寢室長。鄢某帶著這兩個人報單,報單就是發展了一個下線,成為“中國夢”的會員,然后告訴寢室長,寢室長聯系上面的人,上面的人過來上門收錢,報單一個月后上面的人會給錢,每單給人民幣420元,于某2、周某1這兩單一共是840元。該項目參與者在綏化的寢室大概有50多處,寢室長的級別不固定,誰租的房子誰就是寢室長,負責跟上線聯系,每個月每個人都會交給寢室長300元的伙食費。報單的方式是由寢室長聯系上線,隨機來人,到寢室接收報單,只收現金,收錢的人員不固定,其知道的就有兩三個接收報單的人。該組織的行業規定有21條,平時上課學習的內容就是將中國的傳統文化,上面規定如果被公安機關抓到,就和公安機關說在學習傳統文化。 2020年11月13日,李某等10名被告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 相關人員分別被判處十一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緩刑,罰金五千元至一千元不等。 最后提醒:只要是交錢“投資”,承諾給與高額回報的“中國夢項目“,不是傳銷就是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