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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傳銷新聞:“七億入口”傳銷案主犯們獲刑5年多 |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互聯網 點擊數 120 更新時間:2020/12/31 16:57:00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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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億入口”就是傳銷中宣傳的“打造七億中產階級的入口”,利箭今年4月3日配合寧波執法機關破獲的“七億入口”特大傳銷案主犯們獲刑了,從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法院12月8日公布的判決書中獲悉: 目前這一打著“中國夢”旗號的傳銷平臺骨干已經獲刑!其中黑龍江一小學教師發展下線人員26萬多人,觸目驚心。 2019年11月27日,被告人靖某建借用他人名義在本區成立浙江七億入口科技有限公司,伙同被告人靖某喜以建立“無限流量新業態社交全民電商平臺”為名,成立“七億入口”傳銷組織。 虛構該平臺于2020年4月17日上線后的盈利前景,引誘參與人繳納費用獲得發展下線資格,每名參與人可發展三層下線,并稱為一級、二級、三級,每級下線又可向下發展三級,以此類推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引誘參與人不斷發展他人加入,在全國各地大肆發展會員,騙取巨額財物。 該組織初期以免費激活為誘餌發展了1萬余名參與人,自2020年3月7日“七億入口”APP上線后,要求參加者繳納100元(幣種為人民幣,下同)激活賬號獲取500“流量”和1個共享二維碼后才能發展下線,發展的直接下線會員人數每達到10人,即可獲得1分紅權; 并稱商城上線后,每1分紅權將獲得至少60萬元的收益。允諾會員發展的直接下線會員達到10人且總下線會員累計達100人的團隊長,可獲1000元現金獎勵; 發展的直接下線會員達到30人且總下線會員累計達400人的團隊長,可獲20000元現金獎勵。此外,該組織為會員制定了靜態與動態收益運營模式。靜態收益模式中,激活會員每人每天獲得50“流量”,持續贈送3個月。 動態收益模式中,激活會員每發展一名一級會員立獲200“流量”,次日起獲得25“流量”/天;每發展一名二級會員立獲150“流量”,次日起獲得20“流量”/天;每發展一名三級會員立獲100“流量”,次日起獲得15“流量”/天。 商城上線后,會員獲得的上述“流量”將變現或用于購買商品。以此吸引會員不斷發展下級。 其中,被告人靖某建系發起人,負責總體策劃、管理組織,被告人靖某喜負責管理會員微信群及資金賬目、協調事務、對接APP開發及指導會員操作。 被告人姚某、穆某鳳、穆某元、羅某群、李某明知上述電商平臺尚未建立,仍作為團隊長以銷售商品為名積極發展下線,其中被告人姚某在整個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第6層,下線層級有48層,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640370人。 黑龍江小學教師穆某鳳在整個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第11層,下線層級有41層,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267390人。被告人穆某元在整個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第12層,下線層級有40層,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221715人。 被告人羅某群在整個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第17層,下線層級有28層,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43056人。被告人李某在整個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第14層,下線層級有21層,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24373人。 2020年4月9日,警方接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的線索后至本區人民路日湖國貿中心901室抓獲被告人靖某建、靖某喜,并當場查扣手機、電腦、宣傳單、監控設備等物。 至此,該組織已發展會員80余萬人,收取參與人繳納的資金數額累計達7000余萬元,而靖某建、靖某喜能提供上線的商品僅有其前期購置用于贈送給會員后剩余的杞參草(固體飲料)。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穆某鳳與穆某元家屬協助其預繳罰金,并且認罪認罰。 最后法院判決如下: 1、被告人靖某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2、被告人姚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3、被告人靖某喜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4、被告人穆某鳳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5個月,緩刑2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8萬元 5、被告人穆某元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緩刑2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6萬元 6、被告人羅某群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7、被告人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提醒:利箭從不少傳銷中都看到了在職教師與退休教師,大學生,大學教授的身影,這種人群具有很強的影響力,對傳銷的認知往往缺乏應有的社會經驗,請務必提高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