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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破獲特大傳銷案 凍結近1億元 |
作者: 文章來源:互聯網 點擊數 328 更新時間:2020/10/21 2:34:04 文章錄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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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海10月20日電 近日,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金香花等78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 公訴機關訴稱,“資本運作”是一個非法傳銷組織,在北海市進行所謂的“人際網絡”的傳銷,其要求參加者以繳納6.98萬元(或14萬元)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三級以上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報酬、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淑妍經人發展出資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東北體系)。隨后,其間接或直接發展了被告人程毅、金香花等人加入其所在的傳銷體系。之后,金香花從金淑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的傳銷體系和發展下線。他們加入資本運作傳銷體系后,大肆積極發展各自下線,從中謀取暴利。 至案發時,以被告人金淑妍、金香花、馬春艷為首的“資本運作傳銷體系”(東北體系)已發展成為下線達120人以上、有三個層級以上且有多個分支的傳銷組織。其中,至案發時,金香花等6人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已超過1000人;樸青峰等33人發展的直接或間接下線人數已超過120人;鄭環宏等39人發展的直接或間接下線人數均已達30以上但未達120人。78名被告人均已晉升為層級在三級以上的老總級別。 78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公安機關共扣押被告人車輛54臺、查封房產72套、凍結銀行賬戶327個、累計銀行賬戶資金近1億元人民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金香花等78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該案被告人數眾多、案情復雜、社會影響重大,庭審預計持續10天,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