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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美拉”特大傳銷案日前開庭,涉案金額超43億元 |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新京報 點擊數 238 更新時間:2019/10/29 8:37:38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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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快訊 據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19年10月28日,廣西玉林市玉州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斑美拉”特大傳銷案,余某容等19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圖片來源 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閉某成于2014年12月在香港注冊成立亞洲斑美拉美容養(yǎng)生機構有限公司。2015年下半年開始,余某容、閉某成等人以銷售化妝品為由,采取拉人頭獲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模式開展活動。 該公司要求每個人都必須有一個已加入者介紹(推薦)才可以加盟“斑美拉”。新加盟者交錢購買斑美拉化妝品成品成為公司會員或代理商后,介紹人成為新加盟者的上線,并且這種上下線關系始終不變,由此形成一個以斑美拉公司為塔尖,各級代理商為結點的金字形網絡結構。 同時公司規(guī)定,根據一次性購買特定數量貨物的多少由高到低劃分為特級代理商、一級代理商、二級代理商、三級代理商、普通會員五個等級。成為代理商后,通過“零售利潤”、“批發(fā)差價”(即不同層級代理商進貨價不同差價)、“感恩提成”(即公司給該代理商其下線每次報單進貨總額的10%)獲利。 為了攫取更多非法利益,余某容等人采用上述營銷方式大量發(fā)展下線。截至2018年10月9日,在全國29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發(fā)展下線共計38671人,層級24層,至2018年9月30日,經營金額4377524190元。 本案中被告人何某樺等人陸續(xù)被發(fā)展成為斑美拉傳銷組織的高級代理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余某容、閉某成等19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該案涉案財物巨大,案情復雜,庭審預計持續(xù)10天。 編輯彭啟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