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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額103億元 四川一傳銷案宣判 44人獲刑 |
作者:央視網 文章來源:央視網 點擊數 327 更新時間:2019/10/21 13:41:54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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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短短一年多時間,一個名為鑫圓共享的傳銷組織發展了20萬余名會員,涉案金額103億元。10月18日,該案中以楊志偉為首的44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一審判處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7月,被告人楊志偉、莊健、宋世平等44人以發展共享經濟的名義,非法設立“國家共享經濟創新交易示范中心——鑫圓共享經濟組織”網絡平臺,陸續設立了房產、建材、傳媒等多個產業中心。以購買共享積分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并采取召開會議、舉辦大型演唱會、利用網絡媒體進行宣傳等方式在全國各地發展代理商和會員,各級代理商和會員的獲利全部來源于后期會員的會費。截至案發,參與“鑫圓共享”的注冊會員達20萬余人,涉案金額103億余元。 四川眉山市丹棱縣人民法院 審判長 劉禮斌:(被告人)假借發展共享經濟的名義,以消費共享服務為名,引誘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會員資格,并按照推薦關系,直接或者間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騙取他人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4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規定,丹棱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楊志偉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萬元;對本案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定罪和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 劉輝:為了給自己造勢,首先會舉辦一些年會、晚會,在這些年會和晚會上面,他們會發獎金,豪車,這些正是他們騙局中的一環。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 劉輝:它的造勢方面,冒充國家官網平臺,有許多他自己在境外注冊的央企這些來進行給自己造勢,實際上這些全是空殼公司,第二個打著共享經濟的名義讓人們有一種不勞而獲,獲取報酬的這種方式,但實際上它不是真的共享經濟,他實際上一種采用龐氏騙局的方式,實行的網絡傳銷,以拉人頭返利的方式進行的一種傳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