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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銷團伙頭天被遣散第二天原窩點重操舊業(yè) |
作者:王輝 文章來源:銀川晚報 點擊數(shù) 361 更新時間:2015/10/22 22:26:32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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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興慶區(qū)公安分局大新鎮(zhèn)派出所經(jīng)群眾舉報,查處一傳銷團伙,沒想到在將該團伙遣散后,僅隔一天,其部分團伙成員再次返回原來的租住地重操舊業(yè),被群眾再次舉報。
10月16日,大新鎮(zhèn)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聚豐苑南區(qū)有人從事非法傳銷,接警后民警展開行動。民警對屋內(nèi)物品進行清點記錄后,全部清理。當天,民警共查處參與傳銷人員17名,進行登記備案后,將其遣返回家,并對屋內(nèi)物品進行清點記錄,全部清理。
讓民警們沒想到的是,10月20日,聚豐苑小區(qū)的居民又打電話報警稱:小區(qū)內(nèi)還有傳銷人員。接警后,民警再次來到該小區(qū),卻發(fā)現(xiàn)要查處的窩點就是16日剛查過的地方,人也都沒變。“16日當天查處17人,其中10個人在我們走后第二天就返回來,其中還有一名剛畢業(yè)不久的女大學生。”民警說。
由于該團伙嚴重影響小區(qū)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同時為了防止傳銷人員再次返回,民警已將10人全部予以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并傳喚出租給該傳銷組織從事傳銷活動的房主,對其也進行了相應(yīng)的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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