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訊犯罪嫌疑人
9月18日,芝罘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通過多次走訪、規勸親屬等方式,成功規勸一名組織、領導傳銷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明某平投案自首。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明某平伙同楊某崗等人(已抓獲)以出售北京中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虛擬商品“康福德牌珍益膠囊”為名,要求參與者購買并加入北京中綠公司,并以發展下線數量和購買虛擬商品數量為標準,劃定級別等級關系,并按級別等級收取下線提成。
實際等級級別自下而上分別是:業務員、組長、主任、科長、經理。犯罪嫌疑人明某平是北京中綠傳銷組織經理級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100余人,涉案資金40余萬元。案發后,犯罪嫌疑人明某平潛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被刑事拘留轉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近幾年,傳銷犯罪出現花樣翻新、頻繁變臉的特征,形式從面對面的聚集式傳銷到網絡傳銷,題材也從實物傳銷發展到如“中國明明商”的純資本運作、愛心慈善捐助等方向。傳銷組織之所以難以根除,除了傳銷體系較難完全清除外,一些人存在一夜暴富、不勞而獲的心態也是傳銷屢打不滅的原因之一。
煙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提醒廣大市民,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這句俗話,“餡餅”多大,騙子設下的陷阱就有多大,投資無風險的好事根本不存在。
如何才能防止誤入傳銷組織而上當受騙?
1、以介紹職業、招聘兼職、從事新型項目經營、低成本創業等名義,讓人非法聚集,以面對面集中授課的形式,用“財富、夢想、榮耀、成功”等詞語誘導他人參與;
2、以所謂合法公司為掩護,打著高科技、新產品的幌子,以產品直銷為名,宣傳增設專賣店、實現連鎖銷售、創建概念店、申辦體驗館、出資購買區域發展加盟商的權利等,通過發展加盟商按層級收取加盟費吸引他人參與;
3、以互聯網、報刊等媒介發布“外匯交易”、“股票投資”、“新能源開發”、“風險投資”、“經營模式創新”、“純資本運作”、“1040工程”、“境外債券”、“網絡資本運作”、“網絡點擊廣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銷“教育培訓”、“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等“虛擬產品”,引誘他人參與;
4、以親屬、朋友、同鄉身份介紹“新型營銷”、“全新致富理論”、“網絡營銷”、“合法直銷”、“消費聯盟”、“網絡倍增”、“加盟連鎖”等信息,組織所謂“成功”人士現身說法或招商會、推薦會、免費旅游并送紀念品等活動誘騙他人參與;
5、以互聯網站和電子商務網站為載體,極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預期收益,并通過一定方式展示已經參與人員的姓名、業績、獎勵、分紅等情況,刺激他人加入;
6、傳銷主要利用“殺熟”手段騙人騙錢,千萬不要礙于情面抱著先試試看的心理盲目加入。
如果發現涉嫌傳銷的組織或人員,或發現自己被騙誤入傳銷,一定要保持理智,設法盡早脫離傳銷組織,并及時撥打12315或110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