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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租房給傳銷者 26房東挨罰 |
作者:陳華文 文章來源:貴陽晚報 點擊數 276 更新時間:2015/8/3 21:23:37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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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陽市觀山湖區碧海社區范圍內,共對26戶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的房東作出行政處罰,共計罰款24500元。
今年7月以來,碧海社區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先后對社區內的黎陽家園、金元國際等小區,事先被排查及群眾舉報的37個傳銷窩點開展突擊行動。該行動共打掉涉傳窩點37個,抓獲涉傳人員161人。
“按照《貴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這37戶房東都要被進行相關的處罰。”碧海社區負責打擊傳銷的工作人員說,目前碧海社區工作人員已對37個涉傳窩點的房東信息進行核實,并逐戶進行告誡需要到碧海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目前,已有26戶房東主動到派出所接受處理。按照《貴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前往處理的26戶涉傳窩點的房東分別收到住建部門開出的500-1000元罰單。“對還未接受處理的房東,社區將上報區一級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據了解,根據《貴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管理機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截至目前,碧海社區4200余套出租屋,僅有1300余套的房主進行登記。
碧海社區工作人員介紹,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時,雙方需要攜帶租賃合同和雙方的身份證,租住房屋的當事人還需要攜帶工作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信息。如果租住當事人屬于無業,不能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明信息,網格員將在日常巡查中,進行重點監管。
“對于社區已經通知房東對租住房進行備案登記,而房東未進行登記的,房東也將受到處罰。”碧海社區工作人員說,根據規定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