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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受人蠱惑入傳銷 “報復”行為過激觸法網 |
作者:趙友清 文章來源:新疆都市報 點擊數 176 更新時間:2013/12/24 16:29:04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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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非法傳銷風一時盛行,兩名中年婦女也因此結下了“梁子”。新疆石河子市的傳銷人員王某發展了“下線”丁某,兩人一起前往廣西南寧市投資“淘金”,各自賠了5萬余元。近日,兩人在一次偶遇時,懷恨在心的丁某對王某實施了“報復”,毆打并強行搶走對方的所有財物。丁某沒有意識到,她的這一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3年前,王某通過搭乘出租客車與丁某相識。
2010年春,王某成功發展丁某為“下線”,兩人一同去了廣西南寧投資“淘金”。經過當地傳銷管理人員上課洗腦,丁某與王某給傳銷組織各分別付5.08萬元會員費。但是,不久后南寧市公安機關將傳銷組織摧毀,兩人的錢也要不回來了,兩人此后再也沒見過面。
9月23日,王某在石河子市開發區客運站門口坐車時,遇見開著商務線路車的丁某姐妹倆。隨后丁某姐妹倆一起下車,侮罵并毆打王某,還搶走了她脖子上一條價值3500元的白金項鏈,又將她包內的8000元現金和銀行卡拿走,在丁某姐妹兩人逼迫無奈情況下,王某說出了她的銀行卡密碼,姐妹倆取走她卡中的1.03萬元,又強迫王某打了一張3.8萬元的欠條,這才放她走。
10月28日,王某到石河子市城區公安分局報案。
11月14日,石河子市城區公安分局將犯罪嫌疑人丁某依法刑事拘留,她同意退還王某的經濟損失2.33萬余元。12月13日,民警將追回的贓款發還給受害人,并認定嫌疑人丁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搶劫罪。12月20日,石河子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對犯罪嫌疑人丁某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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