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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組織、領導30余人傳銷化妝品獲刑 |
作者:孫啟明 文章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點擊數(shù) 165 更新時間:2013/12/8 13:42:11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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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加入傳銷組織,以發(fā)展下線的方式,領導30余人傳銷化妝品。日前,二人均被天津市西青區(qū)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12年3月以來,山東省男青年楊某與四川省男青年唐某等人在天津市西青區(qū)楊柳青鎮(zhèn)從事“山沐蘭諾琳化妝品有限公司”非法傳銷活動。楊某、唐某按照業(yè)務員、主管級、主任級、經(jīng)理級、總經(jīng)理級組成“五級三階制”層級,以發(fā)展下線的方式組織、領導32人進行傳銷活動,楊某、唐某在該傳銷組織中的級別已達到第三級。今年5月23日,楊某與唐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唐某以推銷商品為名,領導他人進行傳銷活動,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鑒于二被告人被抓獲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xiàn),可酌定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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