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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致1人跳樓死亡 韶關警方逮捕21名傳銷人員 |
作者:谷立輝 文章來源:南方日報 點擊數(shù) 181 更新時間:2013/11/26 12:46:38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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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韶關警方今日通報,近日,21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犯罪的傳銷團伙成員被依法執(zhí)行逮捕。韶關公安機關經過近一個月的偵查和追捕,一個潛藏在廣東韶關、江西贛州等地,引誘、脅迫他人加入非法傳銷組織的傳銷犯罪團伙被徹底搗毀。
今年10月份,韶關武江區(qū)公安分局在偵查一宗墜樓案件時,發(fā)現(xiàn)事發(fā)地為一處傳銷窩點,死者因不堪忍受非法拘禁而跳樓身亡,公安機關所抓捕的1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傳銷犯罪。為徹底清除這一“毒瘤”,10月18日,韶關市公安局及時成立由經偵、刑偵、巡警、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對該傳銷案展開偵查。
經偵查了解,墜樓命案發(fā)生后,傳銷人員連夜逃離現(xiàn)場,隨后由傳銷犯罪組織者將所控制的傳銷人員分批轉移至贛州等地。專案民警根據(jù)掌握的線索,在韶關、贛州等地展開大規(guī)模的抓捕行動,先后抓獲李某洪、韋某、馬某程、楊某、肖某瓊等23名傳銷犯罪團伙頭目。11月7日,最后兩名漏網的傳銷犯罪組織者魯某紅、禹某存在韶關市區(qū)落網。
據(jù)犯罪嫌疑人交代,該傳銷組織打著“天津某生物發(fā)展有限公司”幌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通過手機、QQ、微信等工具,以談戀愛、介紹工作為名誘騙發(fā)展下線,受害人一旦受騙上當即被控制而失去人身自由,對經過反復上課洗腦后仍不愿加入傳銷組織者,采取恐嚇、威脅、暴力等殘忍手段逼迫加入,使受騙上當者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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