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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民間借貸”案件背后的“傳銷”面紗 |
作者: 文章來源:人民政協網 點擊數 146 更新時間:2013/5/20 18:15:10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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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節前夕的一天,林某拿著一張銀行的轉賬憑證來到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立案,要求楊某償還借款。法庭上,楊某對林某通過銀行向自己賬戶匯款的事實沒有異議,但他提出的抗辯理由卻引起了法官的警惕。楊某稱,當初其向林某介紹了一個“資本運作”的項目,林某考察后決定投資,并通過轉賬形式交納了投資金額,因此匯款是投資,并非借款。
法官立即對案件進行了細致的調查詢問,果然發現楊某所稱的“資本運作”,其實是一個叫做江西精彩生活投資公司的“太平洋直購官方網”的項目,而這個公司,早在一年前就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從事的是傳銷活動。林某和楊某均是加入了這個傳銷組織,林某則是楊某組織中的下線。
從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在北京房山區法院受理的百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就有6件涉嫌當事人之間的傳銷。據法官安樂介紹,此類案件原告均以民間借貸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還款。然經庭審發現,雙方當事人之間實則以投資項目或資本運作的名義開展傳銷活動。當事人之所以以民間借貸為“幌子”,主要目的無非是想拿回投入的錢款,同時規避刑事、行政責任的追究,想要通過訴訟瞞天過海。2013年5月,房山法院牽頭,聯合公安、檢察機關專門針對此類案件召開了研討會。研討會上,三方各自針對此類案件拿出了分析報告,并研討出了專門針對此類案件的協調處理方案。一方面,在信息溝通上,公、檢機關將掌握的已經定為傳銷的組織名稱、入股數額等信息及時通報法院,法院通過這些信息在立案時過濾掉一批案件;另一方面,暢通案件移送渠道,優化程序對接,也是對這種以訴訟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予以威懾和懲治的一項重要手段。
房山法院民二庭方希存庭長介紹,事實上,此類案件中,像李某和楊某這種提供的證據比較充分的只是少數。當事人對雙方的真實關系,實際上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等目的,當事人往往故意隱瞞掉大部分涉嫌傳銷的證據,這在法院辦案過程中也是個難點。同時法律對傳銷構罪有嚴格的標準,因此很多行為還涉及工商部門認定和行政處罰的問題,房山法院也將與工商部門進行進一步的研討和協調。
房山法院主管商事審判的副院長佟淑強調,自從政法機關加大對傳銷行為的打擊力度以來,查處了一大批傳銷組織。但是很大一批處于組織底層、行為尚不足以受到法律制裁的參與者,在得知向傳銷組織索要投資無望后,便千方百計想要拿回投入的錢,這是這種以民間借貸為由起訴拿回參與傳銷資金現象頻頻出現的主要原因。但是,很多人卻沒有“法律對于違法行為不予保護”這個意識,法院一旦發現涉嫌傳銷行為,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是不能支持的。因此有必要從源頭上制止這種行為,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識和守法意識,這是防治此類現象發生的必由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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