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銀川打擊傳銷遭遇“循環尷尬” |
作者:姜美 文章來源:寧夏日報 點擊數 319 更新時間:2013/5/17 16:26:24 文章錄入:admin |
|
因取證困難處罰不易,傳銷人員往往剛剛被遣散,馬上又在其他地方重新聚集——
銀川打擊傳銷遭遇“循環尷尬”
5月16日,記者從銀川市工商局興慶一分局了解到,近期,工商、公安等部門聯手開展打擊非法傳銷專項行動,共接到舉報12起,搗毀非法傳銷授課窩點3個、居住窩點28處,遣散非法傳銷人員1220余人,遣散人數較2012年同期增長50%。
“盡管打擊行動取得了成績,但是隨著傳銷人員反偵察能力增強,遣散難、查處取證難等也成為打傳行動的難點。”銀川市工商局興慶一分局經檢隊隊長劉峰說,大多數的傳銷人員都是由受騙者演變為騙人者,他們不甘心自己的財物被騙,總想著繼續騙人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容易出現“打了就跑、跑了再聚”的游擊循環局面。
同時,隨著傳銷活動手段現代化、參與主體多元化、形式隱蔽化、組織嚴密化、地點流動化等新特點,傳銷現場無任何書面材料,執法調查取證難度加大,對傳銷違法犯罪行為認定困難。如《刑法修正案(七)》對組織領導傳銷罪的認定依據是發展人員達到三級且30人以上。傳銷人員為了躲避處罰,就規定將每一個上線所擁有的下線人數設定為29人。再如《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實際操作中,工商部門很難對傳銷窩點的房東進行經濟處罰,這也是非法傳銷活動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