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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下線55層434人 海南一男子組織傳銷獲刑 |
作者:林瑩 文章來源:南國都市報 點擊數 182 更新時間:2012/11/20 22:47:59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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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昌江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海南首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昌江法院一審經審理查明,2010年10月,林某等人來到昌江石碌鎮,向鄭某詳細介紹了幸福緣公司的運營模式和公司的工資制度。經過林某的介紹,鄭某購買了幸福緣公司的福緣茶、營養餐等產品,成為林某的下線。林某告訴鄭某,如果能發展下線購買幸福緣公司的產品滿1000盒,就可以成為幸福緣公司的會員,并每個月得到幸福緣公司給的分紅,每月通過幸福緣公司的員工管理系統領取薪酬及返利。2012年3月,被告人鄭某發展下線55層,434人,成為三星級業務經理。鄭某的薪酬及返利從剛開始的每月1200元人民幣升到15000元人民幣。幸福緣公司網絡傳銷活動已經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性為傳銷行為。
昌江法院認為,被告人鄭某的行為符合我國刑法關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成要件。在該案中,鄭某為了獲取更多薪酬和返利,積極發展下線,組織其他人員參與傳銷活動,在傳銷組織中作用較大,系領導者。但鑒于其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以及其社會危害性,依照刑法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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