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女子為實現發財夢騙男友到天津傳銷 被判拘禁罪 |
作者:天津網-城市快報 文章來源:高立紅 點擊數 83 更新時間:2012/8/21 17:18:26 文章錄入:admin |
|
河北省來津女青年高某騙男友來津傳銷,之后伙同他人將男友看管起來,連夜洗腦。男友想趁機逃脫,高某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對男友大打出手,遭到男友反擊后高某報警……前不久,靜海縣法院一審宣判,高某和另一名同伙均犯非法拘禁罪,分別獲刑七個月、八個月。
2011年10月2日8點多,靜海縣靜海鎮大口子村村民張先生開車從村里出來,行至革新路與靜文路交口時,看見路西側有人打架,其中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一名穿紅襖的女子騎在他身上對其抽打,還有一男一女分別按著男子的胳膊。
被人按在地上抽打的男青年姓馬,抽打他的是他的女友高某。原來,高某來津謀生干起了傳銷,為發展更多下線實現發財夢,她將男友馬某騙來天津。馬某以為來津可以與女友團聚同時又有好的工作可干,沒想到到了女友的暫住地就被人在外面反鎖上。女友高某、女青年孔某等人輪番對他進行洗腦,勸其加入傳銷組織。
馬某一直在尋找脫身機會。3天后,就在高某等3人帶他去聽課回來的路上,馬某想逃跑,被3人攔住,于是上演了“穿紅襖女子打人”的一幕。馬某忍無可忍,持刀將限制其自由的3人中的男子捅傷。高某見狀讓路人報警。
當晚,警方在偵破這起“故意傷害案”時發現傳銷組織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情況,于是連夜將高某、孔某抓獲。案件公訴到法院,馬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高某賠償其醫療費、鑒定費等共計2萬元。后經法院調解,高某家屬一次性賠償馬某8000元,雙方達成諒解。法院認為,高某、孔某伙同他人,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高某案發后讓他人報警,可視為自動投案,加上積極賠償被害人等情節,可從輕處罰。法院據此作出如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