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這樣的“經濟邪教”為何屢禁不止?
說起傳銷,用“經濟邪教”形容它最為貼切。它的主要目的或是推銷產品,抑或是非法吸收資金,但都是以高額投資回報為誘餌,對“誤入迷途”的傳銷人員實施人身和精神的雙重控制。
自1998年被禁以來,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雖然屢遭“嚴打”,但卻一直難以做到真正有效根除,反而不斷在各地以各種衍生形式出現。最近隨著央視報道廣西出現的傳銷組織活動,這個“經濟邪教”再度為公眾所關注。
與過去的傳銷活動靠非法商品兜售不同,如今一些地方的傳銷已轉變為“網絡傳銷”、“拉人頭”、“純資本運作”的犯罪,由一般人群擴展到多階層人員參加,由投入小額資金上升為吸納大額資本,由傳統方式演變為網絡化交易,由新興城市向中小城市和縣城、農村轉移。
毋庸置疑,這樣打著“投資北部灣建設”等旗號從事“純資本運作”,假借政府投資項目,通過變相收取入門費、分級復式計酬等手段,以合法公司為幌子,層層發展下線,并且擅長攻心術、洗腦術的傳銷組織,不僅是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邪教”,更是危害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毒瘤”。
一般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們已習慣指責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有關法律懲罰不夠、參與人員利欲熏心。這樣的看法固然沒有錯,但傳銷這樣的“經濟邪教”屢禁不止還有更為深刻的原因。
一方面從社會層次的角度來說,當“我爸是××”、“能欺騙所有人就是成功”大行其道之時,很多人把迅速致富當成了唯一的信仰,而這種奢望著不勞而獲或者一夜暴富的貪婪欲望使人們喪失了辨別是非的理智。即便是墮入傳銷組織后,明知這種方法是不對的,也會愿意去實施這種錯誤的方法去騙取錢財。
更為可怕的是,傳銷等這些丑惡現象的背后是顛倒是非良知麻木,是“只要能賺錢,就可以不擇手段”。從假白酒、假藥品,到假文憑、假業績,國人見多了假冒偽劣,聽多了大話空話,受夠了陽奉陰違,對于丑惡現象是沉默、是縱容,甚至是追捧。這既是拜金思潮之果,也是人性道德與社會風尚頹敗之恥。
另一方面從經濟環境的角度來講,在物價飛漲,中小企業生存愈發艱難之際,很多人都在尋求所持資金的出處。樓市,各級政府正在著力調控;股市,內幕交易頻繁的傳聞讓人心生畏懼;而那些能賺錢的行業,讓“共和國長子們”牢牢把持。這種情況下,不論是有夢想的年輕人,還是巨額的民間資本,面對傳銷這樣的“經濟邪教”誘惑之時,就只能成為歪理邪說的俘虜。
當然,我們應當肯定各個地方打擊傳銷組織的活動。但是,如果要想使“經濟邪教”不再“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恐怕還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徹底改良它滋生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