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加大傳銷整治力度需健全法律法規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秦希燕提出《關于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加大對非法傳銷活動打擊》的議案,秦希燕代表認為,目前傳銷呈現出抬頭、蔓延之勢,傳銷形式越來越隱蔽,打擊整治的難度逐步增大,而目前《禁止傳銷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于多次參加傳銷、多次為傳銷人員提供便利的人員以及阻礙、妨礙行政機關依法查處傳銷活動的行為打擊力度太小,缺乏嚴厲、強制性的法律規定,缺少操作層面的規范指引,造成打擊非法傳銷行為的一過性,而后傳銷活動又死灰復燃,增加了執法部門打擊、取締的難度,容易形成各部門互相推諉、執法消極的局面。
由于對非法傳銷行為打擊力度不足,導致執法部門難發現、難取證、難處理,常常是驅散—聚集—再驅散—再聚集的簡單循環,形成了執法隊伍人員疲于奔命,力不從心,而非法傳銷卻屢禁不止的局面。
秦希燕律師表示,要加大對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必須完善相關法律。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非法傳銷參與者列入治安管理處罰法打擊范圍并擴大非法傳銷打擊對象。對于多次參加傳銷,多次為傳銷人員提供房屋、經營場所、培訓場所、保管、倉儲等條件,多次為傳銷人員提供便利的人員以及阻礙、妨礙行政機關依法查處傳銷活動的行為依法予以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