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駁所謂的“三商法”(2)
第三,三商法根本不是銷售方式,而是拉人頭的方式。目前宣稱所謂的三商法的公司,幾乎都是一樣的模式:1、一樣的價格;2、一樣的宣傳內容;3、一樣的生活方式;4、一樣的操作流程;5、一樣的結果。所謂的三商法,唯獨不講商品銷售。其實,對這種方法最好的一種鑒別方式就是,你把他們所謂的產品拿到真正的幸福之中用他們的價格去銷售一下試試,我敢說百分之百沒人買。因為產品對所謂的三商法而言只不過是個幌子,以成功或發財為誘餌讓人掏錢才是他們的目的。所以,他們可以不講買產品,而天天上課給你洗腦,讓你原有的思維方式慢慢地瓦解,進入到他們的思維軌道上,于是你就真的相信子虛烏有的三商法。
第四,三商法所謂的環節說也是荒唐的。盡管他們也會分析一下產品到消費者手中的途徑,但是就是這種分析他們也能信口開河。其實,任何產品到消費者手中都要經過中間環節。不經過中間環節,產品銷售根本不可能擴大。即便是今天我們見到的網上銷售,同樣也是有中間環節的。按他們所說,產品只經過一個業務員環節銷售的情況在現實經濟中幾乎不存在。例如,他們所說的產品如何到業務員的手上,這就必須經過物流的環節?,F在,有些所謂的三商法的公司連產品都不給,無論他們如何辯解,但這樣的做法無非是2種結果,一是真正變成金錢游戲即金字塔計劃,二是為組織者節約成本。
關于三商法,還有很多荒唐的說法,包括所謂的新市場營銷計劃。我將在以后的文章陸續駁斥類似的言論。
文章來源:轉載楊謙博客http://blog.sina.com.cn/bil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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