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捕手”被封禁這753天 變身“斑馬會員再搞傳銷
來源:北京時間
近日,在各大社交電商平臺上均有店鋪的某品牌經銷商王羽(化名)向時間財經透露, 2018年8月才成立的社交電商“斑馬會員”(公司主體“杭州迅蘭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近期發展較快,從售貨能力、用戶數量等維度綜合來看,目前,斑馬會員在社交電商中的排名已經上升至第二名,僅次于已經在美股上市、市值144億元的云集微店。
不過,每日商報等媒體報道稱,斑馬會員或涉嫌傳銷。會員K女士稱其成為斑馬會員不到兩個月,就賺了5萬多人民幣,獲利渠道多條,有的利益甚至穿透6級會員。此外,王羽表示,斑馬會員之所以能在一年之內躋身社交電商老二的位置,與其特殊“身世”有關。
涉嫌傳銷?
官網信息顯示,斑馬會員是一個為會員提供衣、食、住、行、購、娛、大健康等全方位、高品質權益服務的平臺。斑馬會員方面告訴時間財經,截至目前斑馬會員的注冊用戶(也就是V0級會員)數量已經超過5000萬,V1級會員超過600萬。
斑馬會員APP顯示,V1會員可享受購物省錢、分享賺錢等服務權益,并稱“成為斑馬會員,每年立省19268元”。
時間財經發現,斑馬會員APP提示,積分達到300即可升級V1會員,并稱購買指定商品可以快速獲得積分,但在時間財經從中選中商品,進行購買時,卻被要求填寫“推薦人”ID。
每日商報報道稱,只有拿到邀請碼,購買399元或499元禮包,才能注冊成為斑馬會員,而這個邀請碼來源于已經成為斑馬會員的人。每邀請一個新會員,提供邀請碼的人及其上家都能獲取傭金。
斑馬會員將用戶分為多個等級,會員(店主)、服務商、優秀服務商等。如果提供邀請碼的人是會員等級,可獲得99.75元傭金,與此同時,其上家服務商也能收獲99.75元的傭金。提供邀請碼的人如果是服務商可獲利199.5元傭金。
除了拉新傭金,還有其他賺錢方式。比如,會員(店主)如果推薦普通用戶購物成功,也可以賺取差價。比如一瓶洗手液的會員價是29.66元,普通用戶價是35元,會員(店主)可以賺取中間的差價5.34元。
會員賣出總額10000元的會員禮包,也就是拉進20-25個新人,就可以晉升為服務商。服務商比會員“賺錢”更容易:可獲得下家購物省錢部分(標準價—會員價)的25%、團隊會員購物省錢部分的20%……值得注意的是,團隊會員的下線關系可以延伸無限級。也就是說,只要讓團隊會員及其下線購物,服務商每天躺著都能賺錢。
“你拉來25個人,這25個人拉會員裂變下去,千人的分裂團隊很快就組建起來了。每個人給你每天貢獻一塊錢的話,一天的被動收益就有一千塊錢了”,服務商K女士稱。加入斑馬會員不到兩個月,K女士已經賺了5萬多元,第一個月就賺了3萬多。
每日商報認為,如果說前面這些獲利方式還只是投機取巧,促使用戶“殺熟”來牟獲利益,那么還有一條收益管道就有嚴重涉嫌傳銷的嫌疑。
斑馬會員里有一個斑馬優選,這里面的商品傭金可以收取到向下的6級。也就是說,她下面6個層級中任何一個會員購買或推薦其他人購買了斑馬優選里的產品,K女士都可以拿到這個商品價格的5%,作為傭金。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斑馬會員方面向時間財經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沒有收到任何行政處罰。從中央到地方,公司多次參與政府部門組織的行業發展課題調研,地方監管部門也對公司經營活動保持日常監督與指導。公司各類經營資質、證照齊全,運營良好,也會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規范和規劃下屬各分支機構間的法律關系。
“捕手”升級版?
企查查顯示,斑馬會員公司主體為“杭州迅蘭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迅蘭”),杭州迅蘭股東為張麗萍、黃云,實控人為張麗萍。但各種跡象表明,真正掌控杭州迅蘭的可能另有其人。
時間財經查閱發現,8月22日斑馬會員官方微博發一篇出名為《首屆中國社交電商高峰論壇舉行 斑馬會員迎來新里程碑》的文章,文章內容顯示,代表斑馬會員出席該高峰論壇的,是“斑馬會員創始人李瀟”。在i黑馬、創業邦等創投媒體對斑馬會員創始人的訪談中,接受采訪的也是李瀟。
時間財經對比發現,斑馬會員創始人“李瀟”,與2017年因疑涉傳銷被微信封禁的“環球捕手”(公司主體“杭州智品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的CEO“李瀟”,正是同一人。
不過,時間財經查閱發現,李瀟在作為斑馬會員創始人接受創投媒體采訪時,幾乎沒有提及與環球捕手有關的信息。
斑馬會員是否有意撇清與環球捕手的關系?對此,斑馬會員方面未作回應。
經銷商王羽稱,斑馬會員和環球捕手的主創團隊是同一幫人,斑馬會員是環球捕手的升級版。每日商報報道稱,在環球捕手APP上,到處都有引導消費者下載斑馬會員App的內容,比如斑馬市集、斑馬集市,以及“環球捕手已經全民升級,快去看看!”的浮窗,點擊就會跳轉斑馬會員APP。
斑馬會員方面向時間財經表示,捕手是購物APP,斑馬會員是強調會員權益的平臺,除購物之外,還覆蓋出行、酒店、教育、醫美等多項城市家庭服務類消費。兩個產品品牌的運營方向公司內部有長遠規劃。
“捕手”往事
澎湃新聞、新京報等報道稱,2016年4月上線的環球捕手,其微信公眾號突然在2017年7月走紅朋友圈。7月27日的環球捕手微信指數超過450萬的高度,而同期某知名微信公號大V微信指數僅為 50萬。公司宣傳數據顯示,平臺上線5天日銷售額就突破百萬元,30天用戶數破百萬,第8個月注冊用戶突破1000萬。
不過,7月底,締造了微商神話的環球捕手就被騰訊永久封號,原因是涉嫌傳銷。騰訊8月3日回復澎湃新聞稱,“經用戶舉報,平臺核實后發現,公眾號‘環球捕手’涉及多級分銷,目前平臺已永久封禁賬號,并且清退該賬號綁定的微信支付商戶號。”
環球捕手引發爭議的,是其推廣模式:通過在環球捕手上購買一定金額的零食,即可獲得專屬二維碼成為代言人,代言人通過分享專屬二維碼吸納新用戶,交易成功后代言人和用戶均可獲得豐厚獎金,然后以此類推。
具體來說,首先個人需要繳納299元的技術服務費,成為“分享達人”,然后每推薦新增一名分享達人,可獲得100元獎勵+直屬用戶購物返利5%-25%+注冊大禮+自購返利5%-25%;當招募到分享達人的人數達到60名,就可以晉升為經理,可獲得普通達人收益+團隊所有分享達人收入20%;當招募到的分享達人的人數達到1000名,就晉升為總監,再享受相應的返利。
離開微信之后,環球捕手采用了新的推廣模式,但依舊未能脫離“涉嫌傳銷”的窠臼。2018年6月,新京報報道稱,從多位環球捕手“優秀服務商”處獲得的一份會員制度文件顯示,環球捕手分會員、服務商、優秀服務商三個等級。有律師認為,這份規則存在變相拉人頭、團隊計酬以及三級分銷的行為,涉嫌傳銷。十余位捕手會員的情況顯示,他們收入結構高度相似,“拉人頭”帶來的收入占到了總收入的七八成。
環球捕手商學院部門負責人“超人”稱,環球捕手的會員制度不僅讓用戶數快速增長,也讓商品的銷售十分高效。他舉例,30分鐘賣50萬斤大蒜,三個小時能賣150萬斤芒果;一款老板抽油煙機,一天就銷售了幾千臺。
與之呼應的是環球捕手快速增長的業績數據。2018年6月,環球捕手方面最新數據顯示,其用戶數已突破3000萬、會員數突破200萬,2018年商品交易總額(GMV)計劃突破100億元。
2018年5月,李瀟在回應環球捕手“涉嫌傳銷”質疑時稱,三級分銷是對現有模式的誤讀,現有模式僅存在一級分銷。對于外界質疑的拉人頭、團隊計酬等涉嫌傳銷的行為,環球捕手方面當時也稱,團隊已經意識到問題,將盡快出臺相應措施規范。
不過,就目前斑馬會員面臨的質疑來看,“相應措施規范”可能還不夠有力。
也許,斑馬會員只是不想走云集微店的老路。王羽向時間財經表示,據其了解,云集微店上市后逐步走向合規,隨之而來的是售貨能力等有所下降。原因是合規導致其內部“團隊”管理人員收入減少,這些人員正在被“其他社交電商”提供的高收入吸引并外流。(北京時間財經 喬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