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工程是啥? 3年賺1040萬元!
“純資本運作1040工程”到底是個什么樣的工程?其實,這是一個以連鎖經營之名發展下線的非法傳銷活動。
1040,代表的是這類傳銷案中最具誘惑性的高額回報——1040萬元。近日,市一中院發布這起新型傳銷大案。
據介紹,被告人張華、萬華、張長江先后在廣西北海市加入1040組織。該組織以連鎖經營國家項目為名對外宣傳,實行所謂的純資本運作,按照“五級三晉制”將傳銷人員分為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經理、老總五個職級。
該組織的誘人之處,就在于組織者要求剛加入成員直接購買21個“股份”,共計69800元,不僅可直接升級為“主任”,還立刻就獲得19000元的返現。成為正式“股東”后,每發展一個成員都有返利,發展成員越多所拿返利越多。如果成功晉級為老總,就可以分配老總獎金,老總獎金來源于每個份額的48%。其下線每發展一個成員,均可獲得10500元的返利,一直領到第三代下線會員達到老總級別為止。
這個傳銷組織聲稱,一個成員從加入組織到最后出局,在3年時間里通過所謂的“資本運作”,最高可獲得1040萬元的回報——這便是“1040工程”。
法院查明,至案發時,被告人張華、萬華、張長江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下線人員已達30人以上,發展層級超過3級。
2016年12月,渝北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華、萬華、張長江組織、領導以連鎖經營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并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被告人張華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被告人萬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張長江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5萬元。
一審判決后,3人均不服提起了上訴。市一中院二審后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提醒,警惕傳銷組織以政府支持、項目投資為名,打著“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經營”等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發展下線牟利的拉人頭式傳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