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綁架” 老子急報警
現年19歲的四川省宜賓市宜賓縣男青年彭某,和女朋友李某一起,在上虞聽了幾堂傳銷課后,對購買傳銷產品——2900元一套的化妝品怦然心動。但由于自己腰包空空如也,遂動起了敲詐其父的念頭,又是打電話,又是發短信,編了一出“被綁架”的鬧劇。昨天,上虞市人民檢察院對彭某和其女友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捕。
7月20日上午,在安吉打工的彭父心急如焚地趕到上虞市公安局,口口聲聲稱“救救我兒子!我兒子在上虞被綁架了!對方要求支付贖金12000元才能放人。”
在民警的詢問下,老彭才斷斷續續地講述了兒子“被綁架”的經過。原來15日上午,彭父的手機上突然出現了一條短信:“你兒子借了我們的摩托車丟了,要賠償12000元。”彭父提心吊膽地度過了一天,到了晚上,短信又來了。“對方要求我把錢在16日前,打入他們提供的賬號,否則要把我兒子搞掉,把身上的器官寄到我老家去……”彭父告訴民警,他還與對方通過電話,聽到了兒子被打的慘叫聲。
19日中午,彭父收到了一條彩信,畫面上老彭的兒子只穿一條短褲,雙手被反綁著蹲在墻角,頭上流血……下面還有一行字:“今天不給錢,今晚就叫你兒子死!”
22日下午,上虞警方根據線索,在上虞開發區一家網吧將彭某和其女友李某抓獲。彭某的交代才讓彭父知道,兒子“被綁架”都是兒子伙同女友一手炮制的。
“我和女友是7月來上虞的,我們倆一起聽了幾堂傳銷課,我也想做傳銷了。但我沒有錢,我父親有錢,就炮制了借摩托車丟了‘被綁架’激父親拿錢出來的故事,而照片中的鮮血是紅藥水……”彭某交代。
彭某緣何要欺騙自己的父親?“一方面加入傳銷組織后,花2900元買一套化妝品能拿400元至500元的回扣,另一方面我女友也能得提成,都是傳銷害苦了我啊!”彭某后悔不已。
注:今年1~7月份,紹興市工商部門共端掉傳銷窩點95個,教育遣散傳銷人員1192人/次,立案查處28件,其中3人被移交公安部門,共處罰沒款175.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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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傳銷提供場所,兩房東被罰5萬余元
□記者 胡妮娜
本報訊 一個月的房租才幾百元,因為把房租給了傳銷人員,一下子被罰了5萬多元。近日,上虞市工商局連續查處兩起為傳銷者提供場所的案件,對兩位當事人分別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5.23萬元、5.385萬元的處罰。
據了解,去年7月,上虞兩名房東通過張貼出租房廣告的方式,將自有的上虞市城區的兩套房子,分別出租給傳銷人員覃某、鄧某,以此作為傳銷人員居住、拉人頭、培訓的主要場所,從事所謂的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軒妍陽光”化妝品的網絡銷售傳銷活動。
“最多時一套房子里,一共住了14個人,這為傳銷活動蔓延提供了溫床,嚴重擾亂社會穩定。”上虞工商執法人員表示,在對違法者實施處罰的同時,提醒廣大房東引起重視。房東發覺傳銷行為后,不制止不理睬,仍舊繼續提供租房,也不反映、舉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將受到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