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1040陽光工程”傳銷案開庭 涉案金額3000萬
庭審現場
今天,杭州市余杭區法院開庭審理了“1040陽光工程”特大傳銷案,蔡某等53名被告出庭受審,這也是余杭法院受理的涉案人數最多的刑事案件。
根據檢察機關的起訴,2009年以來,蔡某等人先后在湖北省武漢市等地加入“自愿連鎖經營”傳銷組織。該組織以“1040陽光工程”為名,要求參與者購買1至21份不等的產品,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3300元每份。
買了產品后,便獲得加入資格,然后每人可以有3名直接下線,以此類推,不斷向下發展。
該傳銷組織分為5個級別,分別是實習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業務員,成員下線所購買產品的總數,將決定你是否能“升級”,當下線總共申購600份以上份額時,你就是高級業務員了。
組織按照級別及發展下線人員購買份額的數量計算報酬,包括直接提成、間接提成等。并通過集中開會、交叉檢查、處罰等手段實施逐級控制,層層管理傳銷人員,促使成員不斷發展新人。
2013年12月,蔡某、王某、湯某等人到杭州余杭考察后,將他們在武漢的網絡整體搬到了杭州。蔡某管理整個區域,下屬AB兩組,分別由王某和湯某任組長,每組下面還設了7-9個辦公室。
在杭州,他們瘋狂開展傳銷活動,截至2014年10月案發,該組織中參與傳銷活動的人員累計達600人以上,傳銷金額累計3000萬元。
53名被告出庭受審
組織者稱這不是傳銷 是老祖宗傳下的古老投資
蔡某個子不高,說話嗓門很大,所以團伙內其他成員都叫他“蔡大”,蔡某還有個稱號是“老總”,這是組織成員對高級業務員的稱呼。
蔡某在福建開有一家公司,而且他是大學畢業,在今天受審的53名被告中,為數不少的人都有大學學歷。
所謂“1040陽光工程”,如果你買21份產品的話,花費69800元,但你可以獲得最高1040萬的回報。蔡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干的不是傳銷,“這是一種古老的投資性的東西,老祖宗傳下來的。”
至于一些組織內部制度,人事安排等情況,蔡某很多都表示自己不清楚,“都是老祖宗定的。”
根據蔡某的描述,這個組織在余杭地區還有N個團隊,上級是誰他也不清楚,團隊和團隊之間交集也不多,頂多是領導人之間打打電話。像他這樣“老總”級別的人物,共有10來位,而且“每個月都可能產生新的。”
蔡某告訴法官,自己在組織里沒賺到錢,“我一共投入了160多萬,到現在才收回20幾萬”。不過他于2012年購買了一輛保時捷卡宴車。
據法院表示,本案的庭審預計將持續兩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