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一特大傳銷團伙覆滅 涉案金額高達300萬元
家族式傳銷、“千萬富翁”的造夢計劃、70多名人員受騙、涉案金額高達300萬元……記者獲悉,日前,該特大傳銷團伙5名頭目被嘉善縣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判處五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傳銷團伙初現端倪
2014年3月12日中午,嘉善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魏塘街道車站南路81號樓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趕到現場時,已有30多人聚集在那里。
“徹底的大騙子!無恥!快還我們血汗錢!”、“只恨自己瞎了眼,輕易相信了你們這群白眼狼!”……眾人群情激奮,憤怒地拉住一對中年男女不放。
控制住現場后,民警迅速將所有人帶到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隨著調查工作的深入,警方逐漸揭開了一個特大“家族式”傳銷團伙的神秘面紗……
中年男女名叫黃某桃和黃某勤,他們是一對親姐弟。自從兩人被警方控制后,前來報案的受害人便接踵而至,警方一天之內就陸續接待了70余人。這些人很多與黃氏姐弟沾親帶故,80%以上的人都是老家一個村子的。在辦案民警耐心的詢問下,他們聲淚俱下地控訴了傳銷團伙犯下的罪惡行徑。
事情起源于一個叫做“自愿連鎖經營業”的行當,也被稱為“1040國家陽光工程”。黃氏姐弟是這個傳銷組織中的重要頭目,他們伙同家族中其他三名成員,編織出一套套謊言,不斷誘騙身邊的親朋好友加入,成為他們瘋狂斂財的“道具”。
在掌握確鑿的證據后,嘉善警方又相繼抓獲了周某穩、黃某存和黃某伍三人。2014年3月13日,五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悉,自2012年7月以來,前后共有70多名受害人被同一個“千萬富翁”謊言所蒙蔽,累計被騙金額高達300余萬元。
高回報的“國家秘密工程”
黃氏姐弟描述的“千萬富翁”的造夢計劃美其名曰為“1040國家陽光工程”:一次性投資69800元,兩三年內就能賺到1040萬。他們瘋狂鼓吹,這個穩賺不賠的生意是一項國家秘密工程,投資主要用于修建機場、高鐵、開發金礦及高爾夫球場等重大項目,小成本、低風險,換來的卻是高回報。
黃某桃稱,“1040國家陽光工程”目的在于撬動民間閑散資金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同時解決就業問題,是“資本運作”的一種方式。另外,此工程門檻很低,其投資模式是:以份額計算,每份3300元,成為業務員至少購買5份,最多不超過21份。如果一次性買入21份就直接升為“主任”級別。另外,還需要繳納500元的精品服裝費,共計金額69800元。
據警方查明,“1040國家陽光工程”純屬子虛烏有,它既沒有具體產品、也沒有實際工程。傳銷團伙正是利用受害人以親情為紐帶,蠱惑人心,以達到榨取錢財的目的。
為了給加盟者提振信心,傳銷頭目們炮制了一個“五級三階制”理論,號稱人人都能發財。他們宣稱,“主任”只要拉到3名下線就能晉升為“經理”;拉到29名“經理”,就能晉升為“一代老總”;一代老總以上則是自動晉升,做到“三代老總”就可以拿1040萬退出。繳納69800元一周后,所有加盟者都會收到返還現金19000元。這筆錢,黃某桃、黃某勤等人美其名曰為“發展資金”。
在拉人頭時,他們無一例外通過編造謊言來誘騙親朋。什么夫妻吵架、親戚生病,或是開五金廠、燈具店,生意忙不過來……當謊言被拆穿時,他們又以“善意的謊言”為托詞,變著法子開始介紹“發財”生意。
2013年8月以前,該傳銷組織主要在臨安市活動。他們以“家”為單位,每戶一般都是幾對夫妻五、六人合租一屋。據黃某桃稱,當時在臨安有數百人,分散在城區數十個“家”中。
“你們動腦子想想,若是傳銷組織,我們能在市中心位置,政府機關邊上租到那么多房子嗎?”每當有人對“陽光工程”的合法性提出懷疑時,黃某桃、黃某勤等人就會挺直腰板,理直氣壯地進行反駁。
不僅如此,他們還以“陽光工程”需要保密為由,教育新加盟者務必要低調。每人交150元發一張新的手機卡,并且強制他們用一款價值100元,已經停產的諾基亞小手機。
新人每次交錢,黃某桃等人都會提供各種銀行卡賬號。據他交代,傳銷組織至少擁有3張以他人名義辦理的銀行卡,每次他們都會陪著新人去ATM機存錢,隨后到一家賓館辦理“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也很滑稽。戴某等人會問一些問題,比如“是否自愿加入”、“能否保密及遵守紀律”,并要求填寫一張“申購表”,內容包括申購份額、介紹人等項目。期間,所有受害人都被告知,申購可以繼承和轉讓,但不允許中途退出。申購成功后,當事人匯款的回執小票立即會被收走。這是傳銷組織為了毀滅罪證、逃避打擊使出的慣用伎倆。
專挑親朋好友下手
作為這起案件中的關鍵環節,“黃氏家族”成員在傳銷組織中身居要職。按照年齡排列,他們分別是大哥黃某存、二姐黃某勤、二姐夫周某穩、三弟黃某桃以及堂弟黃某伍。五人中,黃某桃目前級別最高,是二代老總;黃某勤是一代老總;黃某伍是“大總管”,負責管理財務;黃某存是“紀律總管”,管理成員生活起居和行為規范;周某穩以前做過“大總管”,現在負責操控傳銷組織的具體經營,同時協助老婆黃某勤給新成員“洗腦”。
據偵查,該傳銷組織不僅主要頭目之間是親屬關系,而且他們的下線,在發展層級、拉人頭時也都紛紛選擇親戚朋友。為理清案件脈絡,辦案民警特地繪制了一張涉案人員關系結構圖,其復雜程度著實令人咋舌!
21對夫妻、22對同胞兄弟姐妹、2對父女、3對母女、1對母子……傳銷組織呈現出明顯的家族特征,還有一批姑嫂舅姨、叔侄嬸嬸等近親屬。
薛某在本案中損失最為慘重,一家三口均被卷入其中,累計被騙金額15.2萬余元。采訪中,薛某欲哭無淚,一個勁地嘆氣。
2013年4月初,薛某聽老鄉黃某桃說,他在臨安做工程賺了很多錢,并極力邀請薛某一同去做。此時,薛某正在家中養傷,情緒十分低落。半年前,他在船廠上班時被老板兒子開車撞成重傷,導致脾臟被摘除,后獲得17萬賠償金。由于長期養傷,薛某沒了經濟來源,于是他欣然接受邀請,帶著老婆湯某去了臨安。
“黃某桃穿戴非常闊氣,還帶我們見了馮總,兩人穿金戴銀,派頭十足,一看就是成功人士。”薛某說,黃某桃是隔壁村的,兩人的老婆是同學。一番熱情款待之后,黃某桃故作神秘地向薛某夫婦拋出了一個“發財”良機。
“千萬富翁并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黃某桃介紹說,這個行業前景廣闊,內部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及分紅規則,自下而上分別是業務員—主任—經理—老總—區長—總裁等。一次投資、終生受益,只要發展到新人,就能按照各自等級獲利。
起初,薛某夫婦還是半信半疑。黃某桃見狀,立即帶領他們在臨安城區走東家、串西家。每到一處,薛某總會看到很多老鄉聚在一起上課,反復宣揚“1040國家陽光工程”的好處。最終,薛某夫婦動了心,稀里糊涂地交了錢。
薛某的女兒知道此事后感覺不放心,趕到臨安來看父母,后來竟然也被騙進傳銷組織。“一家被騙十幾萬,今后的日子可叫人怎么活啊?”案發后,薛某捶胸頓足、暗自垂淚。
“經管20條”的洗腦制度
“洗腦”是傳銷組織對受害人加以精神控制的重要方式。而黃某桃等人更是制定了“經管20條”的規章制度,來達到對下線的嚴格管理。
凡是加盟者,第一關就是要熟記“經管20條”,包括:不能上網看電視、路上不準三五成群、不跟本地人接觸、女人不準穿暴露衣服、杯子每天至少洗三遍……一些人因為開會玩手機或者擅自外出等原因被“紀律總管”黃某存罰款50—100元。
警方查實,該傳銷組織自2013年8月從臨安搬遷至嘉善,70多人分別居住在嘉善城區多個老式小區內,共有11個窩點。他們每天的生活非常規律,早晨6點半起床,然后按照電話號碼薄給其他“家”里的人打電話,每天串門不少于3次,每次安排一人上臺講課。
更為惡劣的是,頭目們為了掩人耳目,撒起彌天大慌從不臉紅。2014年春節前夕,黃某勤升為“一代老總”后,在嘉善某高檔飯店大擺宴席,邀請下線成員們一起聚餐慶祝。席間,她拿出一疊照片開始炫耀。其中有一張格外耀眼:只見她笑盈盈地手捧幾十萬現金。黃某勤稱,只要大家好好干,都可以像她一樣,晉升為老總就能拿到十萬元以上的月薪。
在場的人無不對此深信不疑。但警方最終查明,該照片系黃某勤偽造。他們極其善于偽裝,穿名牌、戴名表,滿身珠光寶氣,許多受害人被這種假象所迷惑。于是部分人在受騙后不僅沒有幡然醒悟,反而助紂為虐,不惜將親朋好友往火坑里推,以換取幾百到數千元的“分紅”。
據黃某桃交代,每個加盟者一經繳納69800元,這些錢就會被按照比例全部瓜分完。返現的19000元以及拉人頭的“分紅”無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罷了。因此,除頂層的少數人以外,其他參與者投資的錢全都打了水漂。
嘉善公安局民警表示:“這種以親情為紐帶的“家族式”聚集型傳銷活動發展蔓延較快,危害極大。如果說,金錢被騙還可以再賺,就當花錢買個教訓。但是許多受害人心底最為擔憂的恐怕還是信任危機,它導致夫妻反目、手足相殘、親情泯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