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寧波查處14起傳銷案件 搗毀窩點239個
不許喝酒,不許進洗浴、網吧等娛樂休閑場所,要搞好同樓居民和房東的關系,不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
看著到這些行為準則,你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學生守則》。不過,這是人們談之色變的傳銷組織,對于內部人員的“20條軍規”。
不喝酒、不進網吧
傳銷組織有“軍規”
“1040”,在傳銷領域是一個有著特殊含義的數字。
打著“1040陽光工程”的旗號,傳銷組織在全國10多個省(市)誘騙800多人參與傳銷活動,在寧波慈溪,也有他們活動的身影。
這一傳銷組織,以“1040工程”、“自愿連鎖經營”、“純資本運作、國家重點項目建設”為名,要求參與者購買1份至21份份額(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以獲得加入資格。
每名成員可發展3名直接下線,后由傘下人員繼續向下發展下線,且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晉升級別和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傳銷組織,從中騙取錢物。
按照傳銷組織的宣傳,從申購加入到最后所謂的“出局”,最高可獲得1040萬元的回報,這也就是“1040工程”的由來。
2014年9月,寧波市市場監管與公安部門聯合執法,一舉端掉盤踞在杭州灣新區及慈溪市區的“1040”傳銷組織,抓捕王某等傳銷骨干分子33名,其中29名被刑拘,4人取保候審。
在這一案件中,僅傳銷場地,就租用了當地居民小區210余套商品房。
執法人員共勸返600多名傳銷人員,總涉案傳銷金額高達5000余萬元。
和其他傳銷組織一樣,通過“畫大餅”進行洗腦,是每個新人進入后必經階段。
而除此之外,執法人員發現,該組織還有一份《生活經營管理二十條》,對人員的行為進行約束,如果違反,還可能被罰款。
《生活經營管理二十條》中提出,不允許私自到外面吃飯,不能喝酒,不準在路上閑逛、吃零食、簽名、打電話、講行業的話,不許三五成群,不許進洗浴、網吧等娛樂休閑場所,甚至不能跟當地人拉關系,套近乎。
不過,條列中卻要求,搞好同樓居民和房東的關系,不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
“看上去似乎很講文明,但實際上,這只是傳銷組織為了控制傳銷人員,不讓他們與外界接觸聯系,避免引起關注而受打擊。”執法人員介紹說。
寧波去年
查處14起傳銷案件
近年來,隨著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持續打壓,非法傳銷的形式與手段逐步衍生、變異,更加隱蔽,也更具有欺騙性。
在寧波,也出現了各種以資本運作、網絡營銷等時髦詞匯為幌子的傳銷案件。
據統計,2014年寧波各相關部門共查處傳銷案件14件,罰沒金額82.36萬元;搗毀傳銷窩點239個,教育遣返參與傳銷人員346人,移送司法機關案件5件,移送司法機關3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