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進不出”到“舍餌釣魚”,傳實物到“資本運作”
由過去的“只進不出”,逐漸演變為現在的“有進有出”;由以往的傳商品、傳實物,逐漸演變為傳概念、傳理念、傳份額,直至發展到所謂的資本運作。
10月10日,新疆公安廳新聞辦通報全疆范圍內發生的11起傳銷案件。通過警方的分析,傳銷組織不斷“推陳出新”的騙術暴露于眾。
兩地
警方聯手解救40余人
今年以來,我區各級經偵部門陸續接到群眾舉報,通過這些情況反映來看:伊犁、塔城、哈密、昌吉、阿克蘇、喀什、烏魯木齊等地區有許多群眾被騙至江蘇邳州、廣西玉林、深圳、四川等地參加非法傳銷活動。
3月24日,塔城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馬某報案稱: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間,喀什市有部分人員前往江蘇省邳州參與傳銷。警方調查發現,該傳銷組織以務工,工資待遇豐厚為名,誘騙群眾前往參與傳銷。傳銷組織通過上課、勸導等手段,對被騙的群眾進行“洗腦”,以所謂“人際網絡”、“親情互動”等方式發展下線,并每人收取人頭費2900元。計酬方式為:發展1~2人,獲取15%提成;發展3~9人,獲取20%提成;發展10~64人,獲取30%提成;發展65~390人,獲取42%提成;發展390人以上,獲取59%提成。
警方了解到,參與傳銷的人員每人每天須向該傳銷組織交納食宿費7元,最后有些人血本無歸,生活陷入困境。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得知情況后,與公安部和江蘇邳州經偵部門聯系。5月18日,新疆、江蘇兩地經偵部門配合,聯手搗毀該傳銷窩點,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40余名新疆籍受騙人員。
傳實物
變身“資本運作”
在傳統的傳銷模式中,利潤來源不是靠零售產品,而是靠“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和“團隊計酬”等特定表現形式。經過多年的發展蛻變,傳銷形式悄然變化。
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趙玲介紹,過去,傳銷的人員是“只進不出”,而現在逐漸演變為“舍餌釣魚”,傳銷組織裂變速度明顯加快;同時,在傳銷內容上,由以往的傳商品、傳實物,逐漸演變為傳概念、傳理念、傳份額,直至發展到所謂的資本運作。
近日,烏魯木齊部分市民參加所謂國家在廣西南寧開發的虛擬經濟項目,只需要一次性申購21股共6.98萬元,即可發展合作伙伴,一個“投資者”只限發展3個下線,通過層層發展累積“投資團隊”。發展21名會員后,稱兩年后就能領取980萬元,其間加入者每月還能按比例領取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