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嚴打保險“傳銷化”
記者日前從山西保監局獲悉,近期個別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涉嫌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并呈蔓延之勢。針對這種現象,山西保監局制定了四項舉措以防范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傳銷風險。
據山西保監局介紹,目前,在一些省份發現的保險傳銷活動,組織者主要是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因其產品及組織方式的特殊性,非法傳銷行為極具隱蔽性和欺騙性,容易釀成群體性事件。組織者傳銷的產品一般是合作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也有制售假保單的行為。組織者在其業務人員管理辦法中,職級設置簡單,晉升通道短,考核只設晉升指標,缺乏維持指標,晉升考核指標單一。同時,各職級業務人員對所有業務都可以直接提取級差傭金,而且傭金權益可以指定繼承人延續控制,從而達到一些人員坐享巨額增員利益的目的。
針對此情勢,按照保監會要求,山西保監局將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對涉嫌傳銷行為的監管。一是重點強化對保險機構委托代理情況的監控。要求轄內各壽險公司定期上報與專業中介機構業務合作情況,報表內容詳盡到機構、險種、保費、手續費等項目;二是全面開展對專業中介機構的分析排查。通過對專業中介機構加強日常監管、按季度分析其主要業務數據,派員參與年度外部審計等方式,掌握各公司經營發展情況,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傳銷隱患;三是全方位做好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通過省內主流媒體,對專業中介機構涉嫌傳銷行為的特征、危害進行披露,提醒社會公眾不要盲目參與,鼓勵社會公眾發現違法線索及時舉報;四是進一步完善防范風險的應急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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