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管局穩步推進打擊傳銷系列工作
為嚴厲打擊傳銷等違法活動,擠壓傳銷生存空間,有效遏制傳銷活動滋生,保障經濟健康發展,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嚴格落實對本區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監管責任,穩步推進落實打擊傳銷工作。
防聚集 打擊傳統傳銷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嚴格落實平安建設工作職責,充分調動鄉鎮力量,強化屬地監管、綜合治理,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防止坐大成勢”的工作原則,始終對傳銷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緊密結合“鐵拳”行動,聚焦“一老一小”和“三品一特”,加大對各類會銷行為的監管力度,對各類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器具、食品、保健品經銷行為和各類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體驗、贈送禮品、組織旅游等擦邊行為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規范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遏制可能存在的涉傳風險。
摸排查 打擊網絡傳銷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拓寬網絡傳銷線索來源渠道,積極排查以“電子商務”“消費返利”“區域代理”等名義經各類社交軟件和互聯網平臺開展的傳銷違法活動,嚴控各類涉傳廣告、信息傳播。落實涉傳線索管理工作機制,確保專人專管,跟蹤推進。
強宣傳 穩固執法成果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面向轄區中小學校、社區,借助電子屏、廣播、微信公眾號、短視頻自媒體進行長期宣傳,確保全方位、深層次開展禁傳宣傳教育。根據市市場監管局禁傳季排片部署,有序開展禁傳季宣傳活動,通過播放宣傳片、發放海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市民宣傳傳銷騙術手段及打擊傳銷的相關法律法規,揭露傳銷活動的危害性和欺騙性,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防范風險的意識,提高群眾風險識別能力,全力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下階段將進一步深化打擊傳銷,加強禁傳普法,提升群眾識別能力,鞏固“無傳銷學校”“無傳銷社區”創建成果,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構筑穩固的反傳戰線。
溫馨提示
●傳銷的概念
傳銷,是通過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網絡傳銷慣用的手法
網絡購物型傳銷。打著“電子商務”“消費返利”等旗號,以“社交電商”“分享經濟”“自用省錢、分享賺錢”為噱頭,建立網絡購物平臺,借助社交軟件以人際網絡營銷的方式進行宣傳推廣的傳銷活動。
網絡投資理財傳銷。打著“資本運作”“股權投資”等旗號,攀附曲解金融創新戰略和社會熱點概念,以高額返利、創新回報為誘餌吸引群眾參與的傳銷活動。
網絡創業型傳銷。打著“居家創業”“隔離經濟”“網絡兼職”等旗號,以“動動手指輕松賺錢”等話術吸引群眾加入,從事視頻點贊、視頻觀看、廣告點擊、會員卡銷售的傳銷活動。
●組織、參與傳銷承擔的法律責任
行政責任:“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的罰款;參加傳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刑事責任:“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